医用酒精等危化品未持有包装合格证 不允许运输过海上岛

18.02.2020  16:49

      国际旅游岛商报记者在2月18日举行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第十三场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由于琼州海峡运输具有一定的特殊性,为保障船舶安全运营,海南对医用酒精、过氧乙酸、双氧水等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的危险化学品,均需要照危险货物运输的相关规定通过琼州海峡危险品专用船舶进行运输。

      据悉,相关部门近日在海安港发现车辆装载医用消毒液泄露的情况,严重威胁运输安全。为确保安全,海南省交通运输厅规定,只有满足《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9年第29号)和《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规则》豁免要求的(JT/T617-2018),方可采用普通货车运输消杀危化品,但此类消杀危化品必须持有正规生产厂家出具的包装合格证。不满足专用危化品运输车豁免条件的,采用普货车装危货;或危化品未持有危化品包装合格证的,相关主管部门将不允许运输过海。

      目前,海南省交通运输厅在海南省海峡办设立了琼州海峡运输保障组,负责协调广东省海峡办协助办理车辆进岛择关手续,提供危险品运输车辆过海相关咨询并协助办理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