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登记表填写注意事项
23.09.2014 17:21
本文来源: 总工会
一、用打印方式填写,使用仿宋小四号字,数字统一使用阿拉伯数字,照片用线缝上;
二、工作单位必须填写准确全称(与工作单位行政公章保持一致),籍贯填写××省(区、市)、××市(县);
三、所属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其他(逗号之间为完整的行业分类);
四、推荐单位为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评选表彰海南省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中明确的名额分配单位;
五、职务、职称和技术等级按国家有关规定填写;
六、何时何地受过何种奖励要填写奖励名称、授予单位和授予时间,如:
2010.05 海南省**单位授予**荣誉称号;
2012.09 海南省**单位授予**荣誉称号
……
七、简历从学徒或初中毕业填起,时间衔接紧密,不得出现空档,如:
2001.09-2007.07 海南省海口市**学校 学生
2007.08-2007.10 海南省海口市**村 农民
2007.11-2012.05 海南省海口市**单位 **职务
……
八、主要事迹力求简明,重点突出,字数1000字左右,不需加页;
九、海南省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登记表用A3纸双面打印;
十、切勿改变字体大小,格式及页面设置;
十一、表格填写完毕后发送至[email protected],邮件主题为“**单位省劳模登记表”,并电话告知省筹委会办公室查收,待筹委会办公室审核定稿后打印一式四份盖章正式报送。
省筹委会办公室联系电话:65348602
本文来源: 总工会
23.09.2014 17: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