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表彰全国五一劳动奖状、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和全国工人先锋号的决定

22.05.2014  16:26

总工发〔2014〕12号

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表彰全国五一
劳动奖状、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和
全国工人先锋号的决定

(2014年4月28日)

      2013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的一年。在这一年里,面对错综复杂的国际国内形势,全国广大职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领导下,从容应对挑战,奋力攻坚克难,坚持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辛勤劳动、诚实劳动、创造性劳动,全面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各项事业取得了新的成就,涌现出一批先进集体和个人。为表彰先进、树立榜样,进一步营造劳动最光荣、劳动最崇高、劳动最伟大、劳动最美丽的良好社会氛围,中华全国总工会决定,授予北京华德液压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305个单位全国五一劳动奖状;授予廖明等1218名职工全国五一劳动奖章;授予北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汽车研究院电子电器部等1081个集体全国工人先锋号。

      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职工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始终站在时代潮头,走在改革发展前列,为促进国家发展、民族振兴、人民幸福作出新贡献、创造新业绩。全国广大职工要以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为榜样,自觉做坚定理想信念的模范、勤奋劳动的模范、增进团结的模范,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大力弘扬工人阶级伟大品格和劳模精神,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齐心协力、扎实工作,勤于探索、勇于实践,在全面深化改革、推动科学发展、实现稳中求进中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谱写新的篇章、再创新的辉煌!

      附件: 2014年全国五一劳动奖状、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和全国工人先锋号名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