努力把西藏建成民族团结的典范
5月14日出版的《人民日报》头版头条刊登消息《亲密好像石榴籽 幸福犹如格桑花 西藏:民族团结是各族人民生命线》,并配发长篇通讯《西藏自治区创新工作方式,努力改善民生,促进民族和谐:高原盛开团结花》,报道我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取得的巨大成就。这是对西藏努力创建民族团结模范区成功经验的深刻总结、显著成绩的充分肯定,是对我们进一步做好全区民族团结工作的鼓舞和鞭策。
西藏,地处祖国西南边陲,是边疆民族地区、集中连片贫困地区、反分裂斗争的主战场,也是我国少数民族占人口比例最高的自治区。我区所处的特殊区位、特殊区情、特殊人文因素,决定了西藏民族团结工作在全国大局中具有更加特殊而重要的地位,决定了民族团结是西藏各族人民的生命线,决定了民族团结工作是做好西藏一切工作的根本前提和保障。西藏和平解放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自治区党委、政府深入贯彻党的民族政策,深入贯彻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关于做好民族工作的重大战略部署,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把西藏建成民族团结典范的重要指示,创新工作方式,丰富创建载体,有力推动了我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发展。
“相亲相爱,犹如茶与盐巴。”自治区党委、政府始终把民族团结工作与全区各项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督查、同落实”,研究部署工作不忘民族团结工作、选配干部不忘选好民族工作战线上的干部、考核检查工作不忘民族团结工作、财政预算不忘民族工作经费、表彰先进不忘表彰为民族工作作出贡献的先进集体、个人和家庭。 各族人民像爱护自己的眼睛一样爱护民族团结,像珍爱自己的生命一样爱惜民族团结,各民族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已成为民族关系的主旋律,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已成为各族干部群众在雪域高原上开拓进取的坚强意志,在祖国大家庭的怀抱里创造幸福的今天和更加美好的明天已成为各族群众的共同追求和自觉行动,全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焕发出前所未有的生机与活力。
从出台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民族工作的实施意见,到明确提出做好民族工作的10项部署、42条具体措施和“四同”“五不忘”“四联动”;从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到加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区、园)建设;从“两结对、三连心、四恳谈、五解难”,到深入开展“民族团结党员先锋行”活动;从把加强民族团结教育融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的全过程,到拉萨市设立“民族团结日”……自治区党委、政府创新工作方式、促进民族和谐的一条条重要举措,既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把西藏建成民族团结典范重要指示的实际行动,也是反对十四世达赖集团分裂破坏活动、维护祖国统一的有力举措,既是促进西藏各民族和谐相处、共同发展的良好载体,也是推进西藏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和长治久安的有效途径,进一步促进了我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不断迈上新的台阶,取得新的实效。
“努力把西藏建成民族团结的典范”,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西藏民族团结工作的重要指示,为我们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的民族团结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我们一定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关于民族工作的形势判断上来,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的统一部署,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切实把做好民族团结工作贯穿一切工作的始终,进一步促进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努力把西藏建成民族团结的典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