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加强公共交通安全防范工作 公交车或配备安全员

18.07.2014  10:01

  海口网7月18日消息 (海口晚报记者李坤东)17日,海口市运管处发出通知,要求各公交企业全方位做好公共交通安全防范工作。海口公交集团也把安全工作放在首位,计划联合公安部门出台相关应急预案。

  市运管处要求,各企业要做好公交车辆储气罐、油路、电路、发动机等容易引发车辆燃烧爆炸部位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防止公交车辆发生自燃事件;要补充完善公交车辆灭火器、安全锤等安全设施设备的配备,并在相应位置上张贴明显的标志标示,以方便取用。

  市运管处指出,公交安全防范需要发动全民参与。同时,各企业要充分利用车载的语音播报系统和车载显示器滚动播报公交安全防范知识,在车厢内的显著位置张贴“请勿携带易燃易爆物品”的提示标语。

  各企业要安排本企业稽查人员加强在主要公交站点的值班巡查,要坚持“逢疑必问”、“逢疑必查”,坚决防止易燃易爆危险品和可疑分子上车。稽查人员要加强运营公交车辆车厢内巡查,协助司乘人员做好防控工作。各企业要适时调整和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并加强培训演练,确实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此外,配备看车守护人员,加强值班值守,发现车辆非正常启动、驶离等异常情况,要立即报告、报警。

  至于公交车是否会配备安全员,海口公交集团方面透露,集团方面将根据上级要求尽快做出是否配备安全员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