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加快处置部分房产办证难问题 海口已发证2万多户
【原标题】海南加快处置房产办证难问题海口已发证2万多户
海南部分房产办证难曾让很多人闹心,不过这一老大难问题已得到较好解决。南海网记者6月20日从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获悉,针对2006年至2009年间,有些开发企业违规建设和销售等原因,导致购房者长期无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造成部分房屋办证难的历史遗留问题,目前已经取得阶段性成果。其中,海口市方面已发证2万多户。
省住建厅方面透露,海南部分房地产办证难等历史遗留问题,主要源于有些开发企业违规建设、违规销售、拖欠或规避国家税费、拖欠土地出让金或贷款、不履行法定义务。为解决这一历史遗留问题,2013年12月20日,海南省政府办公厅出台了《关于加快解决商品房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的通知》(琼府办[2013]178号)。随后,省住建厅向各市县下发了《关于报送历史遗留问题商品房发证进展情况的函》,并督促各市县对商品房登记历史遗留问题进行摸底分类,制定工作方案和实施细则,积极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化解社会矛盾,同时每月要求各市县报送历史遗留问题商品房发证进展情况。
以海口为例,作为“无证房”的主要集中区之一,据不完全统计,海口至2009年因各种遗留原因拿不到房产证的“无证房”超过3万户。为此,海口市曾出台《海口市人民政府关于解决办理房地产证历史遗留问题的若干意见》和《海口市解决办理房地产证历史遗留问题工作细则》,并成立由该市国土、规划、住建、消防、人防等18职能部门组成的解决办理房产证历史遗留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海口市住建局。自2009年12月至2013年12月底,向海口市解决办理房产证历史遗留问题办公室(以下简称“遗留办”)提出申请的“无证房”4万多户。
据各级住建部门不完全统计,截止至今年6月初,海南共受理“无证房”办证申请55851户,面积6154742.23平方米,已发证24022户,面积3008549.73平方米。其中,海口市共受理45036户,面积5239671.52平方米,已发证21311户,面积2826933.93平方米;三亚市共受理5427户,面积523682.47平方米,已发证444户,面积29958.61平方米。目前,临高、琼中、乐东、白沙、昌江、屯昌六县已完成清查工作,不存在商品房登记遗留问题;文昌、定安、东方三市县目前尚无统计数字。
省住建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将继续督促各市县对商品房登记历史遗留问题进行摸底分类办证工作,按照省政府文件和工作实施方案,加快工作进度,争取在2014年底完成历史遗留问题商品房发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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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申办解决“无证房”?
根据《海口市解决办理房地产证历史遗留问题工作细则》规定,有六个办理程序:申请、受理、审核、核准、纳税、登记发证
【申请】向海口市遗留办提出房地产权属登记申请并提交相应资料
【受理】经确定适用《意见》处理范围的房屋,受理人员向申请人出具《海口市解决办理房产证历史遗留问题受理通知书》
【审核】调查遗留问题,涉及遗留问题的主管部门作出处理意见,审核组、办公室联席会议、领导小组分情况研究主管部门作出的意见
【核准】审核组提请市遗留办召开联席会议作出决定或提请市遗留办领导小组讨论并作出决定
【纳税】向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登记发证】决定予以登记的颁发房屋所有权证,不同意登记的退还资料
海口市办理地点:海口市“遗留办”
地点:海口市怡心路9号海口市房屋产权交易登记中心办公大楼713房海口市“遗留办”申报,填写《海口市解决办理房产证历史遗留问题申报表》并提供相关材料。
(南海网记者李晓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