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外国人入境签证手续流程(新)
办事项目:外国人入境签证
办理机构:海南省外事侨务办公室 受理部门:领事处
受理地址:海口市国兴大道9号省政府大楼635室
联系电话:65334180 传真:65334171
受理时间:除周二下午外,周一至周五上午08:30-11:30,下午15:00-17:00
从2014年6月25日开始,我省“领事业务网上申报管理系统”正式投入使用,办理外国人入境签证实现在线申报。申报用户登陆“领事业务网上申报管理系统”填报数据,网址为 http://218.77.183.89:9080/lsyw/login.jsp 。具体流程如下:
一、注册账户
首次办理邀请外国人入境签证业务的用户,需登陆“领事业务网上申报管理系统”,网址: http://218.77.183.89:9080/lsyw/login.jsp ,在登录首页点击【新用户注册】注册用户账号,按要求填入相应注册信息,选择注册【外国人入境】账号,提交申请,并根据系统提示发邮件至[email protected]邮箱告知管理员审核账户,账户审核通过后管理员以邮件形式告知用户,账户即生效。
二、登陆系统填报数据
凭有效账户登陆领事业务网上申报管理系统,点击【外国人入境】,选择【新办申请】,先填写【邀请单位信息】后,点击【保存】,生成【申请编号】,再继续填写【申请签证信息】和【被邀请人信息】。
三、导出表格并上报
在【查询】中找到待上报申请编号,点击相应申请编号查看申请信息,信息无误,即可点击【上报】完成上报,并点击【外国人入境审批表】下载打印。
四、递交纸质材料
(一)邀请外国人来华的情况说明。
A 主送海南省外事侨务办公室;
B 用申请单位公函纸、加盖公章;
C 详述外国人来华事由。
(二)外国人入境审批表(从系统导出)。
A 外国人单位名称及地址不能用申办单位代替;
B 由申办单位主管部门或本单位负责人签名、盖公章。
(三)被邀请外国人护照复印件。
A 护照清楚可辩申请人身份信息;
B 护照有效期至少六个月。
(四)被邀请外国人访华日程(短期停留)。
(五)保证书 (邀请外国人来华保证书样本)
(六)邀请单位注册证明或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七)《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复印件。
(八)《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证》复印件。
(九)《外国留学人员来华签证申请表JW202》。
(十)审批单位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备注:
1.企业单位申请商务往来签证,只需提供以上1-8项;申请外国专家来琼工作,还需提供第9项;申请外国人来华就业,还需提供第10项。
2.在省商务厅登记的进出口企业请向省商务厅申请;省内旅游企业请向省旅游发展委员会申请;在海口市、三亚市注册的各类企、事业单位邀请外国人来华,请向当地外事办公室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