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保实现脱贫攻坚目标

28.04.2016  21:31

省扶贫办

力保实现脱贫攻坚目标

 

  本报记者   张谯星   通讯员   姚嘉

  “十二五”期间,全省扶贫系统不断创新扶贫工作机制,狠抓工作落实,扶贫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农村贫困人口从2010年的82.9万人减少到2015年的47.7万人,年均减少7.04万人,农村贫困发生率从16.3%下降到8.9%。

  “我们也清醒看到,在扶贫开发工作中,还存在不少问题。”省扶贫办主任吴井光说,扶贫项目的招投标和物资采购方面存在不规范、不精准等问题,部分扶贫干部对扶贫政策和规章制度学习不够、理解不深,对扶贫资金项目使用监督力度有待加强。

  吴井光介绍,省扶贫办将多举措力保实现省委、省政府提出的“三年脱贫攻坚,两年巩固提升”目标。

  “要实现目标,扶贫系统干部的教育和管理要进一步加强。”吴井光还说,扶贫资金项目招投标和物资采购的规定必须严格落实。扶贫办将强化对扶贫资金项目管理,实施全程监督。联合相关部门,加大对扶贫资金项目事前、事中、事后各环节的全程监督,加强对市县扶贫资金项目编制的指导,严格资金项目运行程序的监督,强化资金项目实施效果检查验收等。此外,省扶贫办还将联合省人民检察院研究建立集中整治和预防扶贫领域犯罪工作的协作机制,强化各关口的防控;充分利用电话、网络、手机短信、来信来访“四位一体”举报平台,主动接受贫困群众质询和媒体监督。

  吴井光表示,必须坚决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惩治扶贫领域职务犯罪。省扶贫办将对扶贫领域发生的不作为、乱作为行为坚决查处,严格问责;对发生的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要配合有关部门严厉惩治,绝不姑息,保持反腐的高压态势。(本报海口4月27日讯)

 

(本文摘自《海南日报》2016年4月28日 A10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