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许俊深入屯昌县调研立法规划工作
海南人大网消息(曾显石)10月24日下午,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许俊带领调研组一行6人深入屯昌县,就省六届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和2018年立法计划编制工作开展调研,征求基层法院等司法机关对立法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县委书记田志强、县人大常委会主任王明精、县政府县长匡文胜,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曾令勇、利家伟陪同调研。
下午5点半,位于县交警大队的县交通巡回法庭正在调解一宗道路交通事故,原告、被告均在场接受调解。这宗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在9月25日,原告被被告驾车撞伤导致脑淤血,已在医院住院治疗近一个月的时间,经县交通巡回法庭的调解,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被告同意向原告支付住院治疗、精神损失等费用共2.5万元,并在法庭当场兑现。许俊副主任向原告、被告询问交通事故发生经过,详细了解交通巡回法庭调解程序,查阅司法裁定书和调解协议。双方当事人对交通巡回法庭的协调结果很满意。许俊副主任对县法院设立交通巡回法庭,主动前移办案窗口方便当事人,便捷、高效、公平公正依法协调处理交通事故的做法给予充分肯定。他说,交通巡回法庭要和保险公司密切勾通联系,加速交通事故的保险理赔,做到案结事了。
据县人民法院院长苏志辉汇报中获悉,屯昌县人民法院交通巡回法庭自2012年4月成立运行以来,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可,协调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逐年增加,到目前为止,交通巡回法庭共受理案件2410件,全部调解结案,调解后自动履行率高,赔偿金到位率达100%,结案标的额达3320万元,其中5宗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无上访、信访案件。有效节省了审判资源,缓解了法院执行和政府的社会管理压力,提高了法院的公信力,及时有效地保护了群众的合法权益,有效解决了交通事故案件“调解难”和“执行难”的问题。许俊副主任对此给予高度评价。他指出,提高法制水平,立法是前提,县法院、各基层法庭等一线司法机关在日常司法实践中,对省交通法律法规不完善、需要修改补充的地方,多提意见和建议,以进一步科学修改完善现有交通法律法规,使立法工作更加切合实际,为建设和谐社会提供法律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