凶徒刺伤海南好民警李观连一审获刑5年半
原标题:刺伤好民警李观连凶徒一审获刑5年半
2014年4月12日,海口市公安局美兰分局大致坡派出所民警李观连在抓捕一名持刀犯罪嫌疑人时,右胸被凶手持匕首刺中。在身受重伤的情况下,李观连仍忍受剧痛将犯罪嫌疑人抓获。如今,刺伤好民警李观连的男子已被判处刑罚,他因故意伤害罪被海口美兰法院判处有期徒刑5年6个月。
据了解,海南省文昌男子宋云杰(化名),现年36岁,曾于1998年2月、2005年1月、2008年5月分别以寻衅滋事罪、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被判刑。刑满释放后,宋云杰不思悔改,还染上吸毒的恶习,在一次吸毒后,宋云杰产生幻觉,将前来抓捕的民警李观连刺成重伤。2014年6月10日,宋云杰再次被逮捕。
经审理查明,2014年4月12日凌晨3时许,宋云杰在海口市美兰区大致坡镇一宾馆吸毒,产生被人追杀的幻觉后,便从宾馆乘车赶到文昌市东路镇其朋友“阿超”家寻求保护。
因“阿超”家无人,宋云杰便在“阿超”家附近捡了一把刀返回大致坡镇菜市场,并在菜市场中用刀挥砍群众。海口市公安局大致坡派出所民警李观连等人接警后赶往现场。宋云杰当时情绪激动无常,持刀追赶群众,情况十分紧急。
“当时没有想太多,也没有时间想,就想到附近这么多人,必须把他手里的刀夺下来。”事后在回忆当时的情景时,李观连这样说。在对宋云杰实施抓捕时,宋云杰突然跳向李观连,并用刀刺伤李观连的胸、腹部及左上肢。
但李观连仍忍着剧痛,从男子手中夺过刀后,他一看血涌出来才知道自己被刺伤了。李观连一手捂住胸口,一手还紧握着刀具,到了医院才松了手。
经鉴定,李观连伤致右肺破裂、膈肌破裂、肝破裂,其损伤属重伤二级。作案时,宋云杰患有精神活性物质所致精神障碍。
海口美兰法院认为,宋云杰持刀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重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宋云杰曾因犯寻衅滋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又故意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系累犯,应从重处罚。一审依法判处宋云杰有期徒刑5年6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