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制度保障学校敢于善于组织春游
■ 饶思锐
据媒体报道,海口多数中小学校出于对学生安全的担忧,或暂停了春游计划,或改为以家庭为单位的社会实践活动。对此,海口市教育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学校不能“因噎废食”,在做好安全教育和风险防范工作的基础上,还是应该适时组织学生走出课堂。
学生春游是大益身心的好事。“岁岁春草生,踏青二三月”、“逢春不游乐,但恐是痴人”……自古以来,人们便有烟花三月外出踏青的传统。在春天组织学生春游,不仅可以让学生领略大自然的美景,增强其社会实践能力,还可以让学生在紧张学习之余,缓解压力、放松身心、锻炼体能,更能在与小伙伴一起出游中培养学生的团队合作精神,陶冶其性格,这也将是学生童年时代的美好记忆。
因为担心安全问题就取消春游,是相关学校负责人畏责、畏难的表现。虽然学生们对春游热情不减,然而美好的憧憬却被学校浇了凉水,多数学校因为担心发生安全事故,不约而同的给春游按下了“暂停键”。澄迈学生春游校车侧翻事故的惨痛教训犹在眼前,海口市多数中小学校相关负责人难免心有余悸。然而,若因为担心安全问题就取消春游,因为怕出事就不干事,从此“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岂非因噎废食,矫枉过正?组织学生春游并不是越雷池,也不是斗猛虎,无须“悬崖勒马”。学校对组织学生春游“能免则免”的心态,暴露出的是相关中小学负责人畏责、畏难的心态,是不作为的表现。
对待学生春游,与其画地为牢,不如趋利避害。我们不能因为一朝被蛇咬,就十年怕井绳,更不能因为曾经发生过交通事故,就拒绝外出,将孩子关在“温室的牢笼里”。学校与教育部门与其作茧自缚,简单取缔,不如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加强安全教育,增强学生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并对带队老师进行专业训练,做好充足的安全应急预案,完善安全防范措施,提前踩点,消除安全隐患。唯有如此,才能趋利避害,不断提升学校组织各类活动的能力,增强其管理水平,使其从不敢组织学生春游,变为善于组织学生春游。
要让学校敢于组织学生春游,还要增强政府作为,明晰校方责任。要消除学校“怕担责”的担忧,就要明晰校方职责所在,厘定校方有限管理责任,不能“举其一,不计其十;究其旧,不图其新”,使学校处于无限责任风险之中。避免“出了事就是学校的责任”,需要相关部门建章立制,出台相关规范,使学校在管理中的责任划分与责任追究有章可循、有据可依。除了要厘清学校责任,相关政府部门还应为学校购买相关保险,让学校相关负责人放下悬着的心,从“怕出事、怕纠纷”的压力中解脱出来。只有这样,相关学校才不会面对春游望而兴叹,裹足不前,学校才能敢于、乐于并善于组织各类学生活动,从而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