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章立制分门别类 让海口违建逐步实现“零”增长
原标题:分类处置——让海口违建走向“零”增长
既要严肃处理,又要符合客观实际;重点关注民生,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海口美兰区流水坡片区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拆违。本报记者张茂通讯员梁绮艳摄
“多谢分类处置,我们是直接受益者!”海口市龙华区山高村村民老陈高兴地说,他们一家7口人原来挤在4间小瓦房里,因无法报建盖不了新房,儿子有对象好几年都结不了婚。在市政市容部门对山高村的违法建筑进行分类处置后,考虑到老陈家未解决的住房刚性需求,批准了他提出的危房改造申请,如今新房已建成,儿子结婚有望。
自2013年9月份以来,海口市委、市政府高压打违,违建的嚣张“气焰”得到了有效遏制。趁着这高昂的势头,海口市政府再次吹响全市整治违法建筑三年攻坚行动的“号角”,通过分类处置来逐步实现违法建筑“零”增长,成为市政市容部门此轮打违的工作重点。
建章立制 分门别类
海口市委常委、副市长巴特尔介绍说,海口违法建筑大多分布在城中村,在形成原因上具有复杂性和利益主体多元性,有的是历史遗留问题,有的是因规章制度不健全给了“可乘之机”,也有的是民众自身居住需求,还有的是商业利益驱使。因此,必须采取科学合理的分类处置方式,推动打违工作的有效展开,减少执法成本,提升百姓对政府执政能力的信心,促进城市管理有序健康发展。
“对违建的分类处置应坚持:既要严肃处理,又要符合客观实际;既要有利于遏制当前违法行为,又要有利于今后长效管理的原则。重点关注民生,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巴特尔说。
据介绍,早在2013年11月,海口就开始实施《违法建筑分类处置暂行办法》。其中明确规定了全部拆除、局部拆除、暂缓拆除、对无法拆除建筑的处置等四种违法建筑分类处置的具体情况。
今年5月27日,省第五届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海口市防控和处置违法建筑若干规定》,为解决老百姓基于生活的合理住房需求及历史遗留问题,设立了违法建筑暂缓拆除制度,明确“本规定施行前居(村)民基于生活的合理需求建设的住所以及其他特殊情形的违法建筑,可以暂缓拆除”。
海口市政市容委主任冯鸿浩总结说,目前海口在对违建的分类处置时,一方面是对社会有极大负面影响的、为牟取巨大私利的违建,坚决实行高压状态的打压,不留给靠损害全体社会利益而满足自己私利的不法分子一点点喘息余地。
而对于民众合理诉求下催生出的违建,政府则不是一味打压,釆取柔性执法进行处置,做到“拆违不拆民心”。在最大程度上维护了人“拆违”中困难群体的权益,更是在实质上化解了民众的抵触情绪、获得了老百姓的满意和支持,为顺利推进“打违”工作打开了一个“突破口”。
山高样本 引人点赞
“楼在倒,心在痛,但法不容情。”这是龙华区五大办主任聂卫东面对一次次拆违行动的真实心声。
很长时间内,违建村民有气没处诉、执法人员吃力不讨好的突出矛盾,严重制约了全市打违控违工作的成效和进度。能不能探索一种创新模式,对城中村内的违法建筑进行分类处置,而非“一拆到底”?
为此,海口市决心对现存违建进行分类处置。2013年,位于龙昆南路南端的违建重灾区山高村成为龙华区的试点。该区希冀通过试点先行,探索有效的违建分类处置和管理模式,为全面开展违建分类处置工作提供真实依据。
据龙华区五大办工作人员吴子荣介绍,山高村现建有房屋483幢,其中6层以上的高层建筑175栋,2008年1月1日以后建成的房屋约95幢。面积超过1000平方米的约130栋。438栋房屋中有20%左右为用非法方式获得土地建设的房屋。
通过调查摸底、认真核查和专题会议审议,龙华区已对两批共372栋违法建筑作出暂缓拆除的认定。吴子荣说,这372栋违建均属土地权属已确权的世居地,建设年代较早、体量不大,居民自住或少量出租,建筑层数虽有的超过4层,但经分户后可以满足每户4层以下的要求,因此,龙华区及时做出了暂缓拆除的处理决定。同时,对于购买土地建设的小产权房,将严格按规定予以没收或拆除。
山高村违建分类处置的最大特点,除了“实事求是”充满人情味外,还在于处置前后都有一整套管理方案。“以前对于违建就是一拆了事,之后的事则很少有人过问,但现在却完全不一样了。”聂卫东说。目前,龙华区已把村庄综合整治纳入试点工作的重要内容来抓,坚持规划先行,在尊重历史的前提下,着眼于长远规划,综合考虑编制了山高村环境综合整治方案,为今后规范村民建房、发展村集体经济、改善村容村貌和配套设施打下了基础。
“分类处置真不错,现在山高村越来越漂亮了!”山高村民周邦位说,自从实施分类处置后,村里没有新增违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