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高初中生骑车看手机 撞违停货车负主要责任

02.08.2019  12:30

      一初中生骑车时低头看手机,结果不慎撞上停放在路边的货车,造成自己受伤。经交警认定,该初中生负事故主要责任。8月1日,海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曝光此行为,警示交通参与者。

      7月8日7时06分许,海南临高一位初中生李某边骑二轮电动车,边低头看手机,导致撞到周某违法停放在路边的中型货车,造成李某受伤及两车损坏的交通事故。

      经查,当事人李某未满16岁驾驶电动自行车、低头看手机未确保安全驾驶且未戴安全头盔,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有关“驾驶电动自行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必须年满16周岁”之规定。当事人周某违规停车,驾驶人不在场,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之规定。交警认定当事人李某承担此事故的主要责任,周某承担次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