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创新学分(仅限2012级学生)认定结果的通报

14.12.2015  12:04

      根据《海南师范大学大学生创新学分管理办法》(海师办[2007]82号)和《大学生创新学分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海师教务[2009]9号)的规定,本学期教务处组织开展了学生(仅限2012级学生)申请创新学分认定的审核工作。经学生本人申请,学生所属学院及学校相关部门核实,教务处认定,本学期的创新学分审核工作业已结束,共有173人次按规定获得创新学分,现将认定结果通报如下(见附件)。

      请各学院教学秘书通过正方系统查询本学院学生创新学分(成绩管理—成绩加分处理—创新学分处理)并将确认后的信息及时反馈给学生。

 

      附件: 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创新学分(仅限2012级学生)汇总表 .xls
 

 

海南师范大学教务处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