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全国禁毒示范城市 共享毒品治理丰硕成果
创建全国禁毒示范城市 共享毒品治理丰硕成果
——致全体市民的一封信
市民朋友们:
国家禁毒办将我市确定为2018年全国禁毒示范城市创建单位。这既是国家禁毒办对我市毒品治理工作的肯定,更是对我们的激励和鞭策;既是荣誉,更意味着机遇和责任。为大力推进我市禁毒三年大会战专项行动,巩固提升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提高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努力把海口建设成为国际化滨江滨海花园城市,市委、市政府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号召广大市民朋友积极投身到开展禁毒示范城市创建工作当中去。将海口创建成为全国禁毒示范城市是市委、市政府今年的重点工作,也是我市各级党委政府不懈奋斗的目标,更是全市人民的共同企盼。
众所周知,毒品像瘟疫一样在全球范围内蔓延,严重地危害社会发展和人类生活。自上世纪80年代以来,在国际毒潮泛滥的影响下,曾给中华民族带来沉重灾难的毒品死灰复燃。近年来,受国际国内毒情影响,我市毒品呈多头入侵之势,禁毒形势刻不容缓。毒品给个人、家庭和社会带来极大的危害,给社会治安和谐稳定带来严重影响。按照“创建示范城市与禁毒三年大会战同步推进、同步落实、同步实现目标”的思路,2018年,我市将通过为期一年扎实有效的创建,不断提升城市毒品治理整体水平,实现示范城市创建目标与禁毒三年大会战的“双赢”效果。在创建工作中,我市将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以开展禁毒三年大会战为主线,全面加强和改进我市毒品治理工作,推动我市禁毒工作全面协调、持续发展,不断适应人民群众对禁毒工作的新期待新要求,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让海口人民共享毒品治理工作成果,把我市打造成全国城市毒品治理的样板城市。
海口是我们共同学习、工作和生活的家园,建设一个温馨和谐、文明的无毒家园,让人类社会美好前景在海口生动展现,是我们共同的心愿。创建禁毒示范城市,需要全体市民的共同参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规定:“禁毒是全社会共同责任,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和公民、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履行禁毒职责或者义务”。让我们携起手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一起行动,同心协力,为我市创建全国禁毒示范城市不懈努力!
海口市禁毒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