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创业孵化基地认定和管理暂行办法的政策问答
海南省创业孵化基地认定和管理暂行办法的政策问答
就业是民生之本,创业是促进劳动者就业的最有效手段。当前,我省劳动者创业成功率偏低。据抽样调查,高校毕业生实现自主创业的比例不足1%,与西方发达国家超过10%的比例有很大差距。创业人员创业成功率低,缺乏成熟的创业孵化基地是一个重要原因。目前,全国各地都纷纷创建孵化基地,一批国家级和省级基地也应运而生。我省目前,还没有一家省级创业孵化基地。因此,出台《海南省创业孵化基地认定和管理暂行办法》,创建创业孵化基地,是帮助劳动者实现自主创业,在全社会营造关心和支持创业工作良好氛围的客观需要和必然要求。
问:市、县的创业孵化基地认定适用这个《办法》吗?
答:本《办法》适用于我省各级创业孵化基地的认定和管理,市、县的创业孵化基地认定也适用这个《办法》。
问:企业入驻创业孵化基地的条件是什么?
答:一是企业注册地及办公经营场所均在创业孵化基地内,企业产权明晰,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二是进入创业孵化基地的企业以年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小企业为主。
问:创业孵化基地具备什么基本功能?
答:创业孵化基地应具备以下主要功能:
(一)为孵化企业提供创业场地和基本办公条件;
(二)协调相关部门落实鼓励创业优惠政策和其他扶持措施;
(三)协助孵化企业办理开业手续,提供创业培训、创业指导、政策和信息咨询及有关代理服务;
(四)维护孵化对象的合法权益。
问:如果创业孵化基地没有给实现入驻企业提供入驻时的承诺,政府会怎么处理?
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财政部门每年进行一次复查。对存在下列情况的,取消其创业孵化基地资格,收回相关牌匾:
(一)孵化基地违法违规经营,或允许新办企业等孵化对象违法违规经营的;
(二)孵化基地被孵化对象投诉查实3次以上,没有及时整改的;
(三)不能为孵化对象提供入孵时承诺的各项服务的;
(四)经营过程中产权转让、转租的。
问:创业孵化基地是政府的公益性行为吗?
答:创业孵化基地建设坚持“政府引导扶持、市场机制运作”的原则,积极帮助各类创业人员创业。
创业培训机构认定的办理、工作流程。:1、培训机构向人社厅办公室递交相关申请材料;2、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就业促进处组织由有关专家和相关人员组成考察组,对培训机构进行考察,打分;3、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就业促进处根据考察小组的考察意见,结合我省创业培训的整体布局安排情况,形成书面材料;4、省人社厅就业促进处领导审查材料,并将合格材料呈报分管厅领导审批;5、分管厅领导审批后,将认定的定点培训机构在我厅的网站上公示一周;6、公示一周后,人社厅就业促进处对无异议的培训机构进行批复发文。
创业孵化基地的认定的办理、工作流程:
1、申请。由省政府有关职能部门批准设立或在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成立的基地机构,向省就业局提出认定申请;由市(县)政府有关职能部门批准设立或在市(县)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成立的基地机构,向所在市县就业局提出认定申请;2、初审。各级就业部门通过核查申报材料、组织实地考察等形式对基地进行初审;3、审核。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和财政部门依据就业部门的初审意见,对基地的认定申请进行审核;4、公布。经省直相关部门审核合格的创业孵化基地,授予“海南省创业孵化基地”;经市县相关部门审核合格的创业孵化基地,授予“X X市(县)创业孵化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