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长青副厅长在海南分会场出席全国禁毒示范城市创建部署视频会

21.01.2018  23:51

 

 

 

 

 

 

 

      1月18日上午,国家禁毒办召开视频会议,部署开展全国禁毒示范城市创建活动,充分发挥禁毒示范地区典型引领作用,以点带面促进全国禁毒工作深入开展,努力开创新时代禁毒工作新局面。国家禁毒委员会副主任、公安部反恐专员刘跃进出席会议并讲话。

      开展禁毒示范城市创建活动,是国家禁毒办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中央决策部署推出的一项重大战略举措。通过在全国范围部署开展创建活动,进一步推进毒品治理,深化禁毒人民战争,坚决遏制毒品问题发展蔓延,切实保护人民人身权、财产权、人格权,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幸福感和满意度,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创造良好社会环境。根据各地自主申报、逐级审核,国家禁毒办首批确定北京市东城区、河北省石家庄市等101个地市开展禁毒示范城市创建活动。

      刘跃进指出,开展禁毒示范城市创建活动,对于开创新时代禁毒工作新局面,具有重大现实和深远历史意义,有利于形成你追我赶、争先创优的生动局面,增强地方加强禁毒工作的内生动力;有利于推动落实禁毒工作责任,完善毒品治理体系,促进全国毒品形势总体好转。宁夏、海南等地在全国率先提出创建国家级禁毒示范省区,禁毒工作重视程度、工作力度空前加大,成效十分明显。

      刘跃进要求,各级禁毒委要按照国家禁毒办的总体部署,坚持求真务实,注重创建实效,突出创建重点,强化创建措施。把好申报、推荐、创建、验收环节,明确创建活动的总体目标、工作方向、考评标准、创建底线,推动创建活动规范有序开展,强化基础建设和能力建设,深化毒品问题源头治理、依法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不断提升禁毒工作能力水平。

      刘跃进强调,各级禁毒委要加强对禁毒示范城市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细化工作任务,加大投入保障,统筹协作推进。要坚持问题导向,着力补齐短板,下大力气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毒品问题,让人民群众切身感受到示范创建的明显成效和毒品形势的积极变化。要严格落实禁毒工作责任制,加强督导检查,掌握工作进程,推动解决问题。

      中央综治办、共青团中央有关负责同志,国家禁毒委各成员单位联络员,公安部机关相关局级单位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海南省禁毒办主任、省公安厅副厅长董长青出席海南分会场会议,省禁毒办常务副主任、省公安厅禁毒总队总队长刘海志,省文明办、省综治办、共青团省委有关负责人;省禁毒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联络员;省公安厅国保、刑警、治安、网警、技侦、监管、禁毒、警务督察、交警总队,情报中心,政治部宣传处和省禁毒办负责人参加海南分会场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