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独家报道:【总局:严格管理互联网电视】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网络司司长罗建辉4日在天津表示,只有经过总局批准的广播电视机构,才有资格开展互联网电视内容平台。今后互联网电视机顶盒设备生产企业及互联网站不得设立集成平台和内容平台,互联网电视的内容审核、管理尺度、版权保护等与传统广播电视管理一致。
本文来源: 海口网04.07.2014 1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