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出台社区网格员第一批门边服务事项
海口出台社区网格员第一批门边服务事项
一、高龄老人服务
(一)海南省老人优待证
办理流程: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各一份、近期正面免冠红底1寸彩照1张(外埠老人还需提交现居住地派出所出具的在本省连续居住满一年以上的证明)到社区申请登记→区老龄办审核、制证→返回社区发证
(二)80岁以上高龄老人长寿补贴
办理流程:高龄老人凭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各三份、近期正面免冠红底1寸彩照3张到社区提交书面申请→社区初审后送街道→街道审核并送区老龄办→区老龄办审批并送信用社办理“惠民一卡通”→区财政部门发放高龄老人补贴金
二、医疗救助服务
(三)住院医疗救助
申请审批程序:住院救助对象持本人身份证及低保证、五保证、优待证等相关证件直接到定点医疗机构就诊。
(四)居家医疗救助
申请审批程序:医疗救助对象或委托人持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市以上医疗机构作出的鉴定意见,向社区提出申请,并填报《城乡医疗救助申请表》一式两份→街道办事处审核后,在社区公示3天→上报区民政局审批
(五)临时医疗救助
申请审批程序:由本人或委托人持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市县以上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及病史资料、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凭证等材料,向社区提出申请,并填报《城乡医疗救助申请表》一式两份→街道办事处进行调查,提出初审和审核意见后上报区民政局→区民政局在3个工作日内给予审批,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经社区张榜公示后由街道办事处负责发放医疗救助资金
三、失业救助服务
协助社区做好网格区域内失业人员的信息登记,并对失业人员提供免费咨询培训信息及失业救助政策。
(六)就业失业登记证
办理流程:持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近期免冠2寸两张照片→社区初审→街道办事处核实→市、区就业服务机构审核认定
四、残疾帮扶服务
网格员协助做好网格区域内残疾人基本情况的调查、宣传和发动残疾人及时办理《残疾证》、做好残疾人信访工作、为残疾人提供个性化门边服务。
(七)残疾证
办理流程:残疾人户口、身份证原件、2寸照片4张、鉴定表、申请表各三份→区残联初审后去医院做鉴定(肢体、听力、语言、视力残疾到海口市人民医院保健科或琼山区人民医院体检;精神、智力残疾到海南省安宁医院体检定级)→持相关资料到区残联服务中心办理→区残联将相关资料送到市残联中心制证,返回区残联服务中心领证
五、人口与计划生育服务
网格员协助社区办理计生证件;协助开展经常性的宣传教育活动,发放计生宣传品,增强群众计划生育观念和自觉性;协助卫生服务机构做好老人免费体检、孕检等卫生服务项目。
(八)城镇居民一孩《生育服务证》
办理流程:网格区域内已婚妇女在怀孕六个月内持结婚证、双方户口簿及身份证到网格所在社区居委会填表初审→街道人口计生服务窗口根据申报材料核发
网格区域内流动人口已婚妇女第一孩怀孕后六个月内持结婚证、双方户口簿、《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男、女双方户籍地村(居)及镇(街)计生部门开具的两级公章计划生育证明,也可以在社区居委会申报一孩《生育服务证》。
(九)城镇居民二孩《生育服务证》
办理流程:城镇居民书面申请,填写《生育服务证申请表》一式两份,经夫妻双方所在单位审查签署意见后持结婚证、户口簿或身份证明、收养证明等与其申请理由相关的证明材料,向女方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办事处计生办申请→根据申报材料,在申请人所在单位、村(居)委会张榜公示15日,接受群众监督,并报市、区人口与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审批。
(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办理流程:填写《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申请、提供1寸正面免冠照片2张、申请人居民身份证、居委会出具申请人婚育情况证明到街道计生办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十一)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办理流程:持父母双方居民身份证、户口簿、《一孩生育服务证》、母亲的一张照片、社区出具申请人只有一个子女的证明→填写统一格式的《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请表→街道计生办对申请表进行审核并作意见→区人口和计生委对申请表进行审查后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