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迈出台“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
6月30日,澄迈县出台了《澄迈县“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就加快推进该县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落地,强化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促进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根据《澄迈县“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澄迈县共划定环境管控单元87个,分为优先保护单元、重点管控单元和一般管控单元三类,实施分类管控。
优先保护单元
优先保护单元,指以生态环境保护为主的区域,共47个,其中陆域优先保护单元41个,主要包括生态保护红线以及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源保护区等各级各类保护地和生态用地;近岸海域优先保护区6个,主要包括海洋特别保护区、重要滨海湿地、自然岸线及邻近海域等。
优先保护单元,严格按照生态保护红线、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地等相关规定进行管控,依法禁止或限制开发建设活动,确保生态环境功能不降低、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在功能受损的优先保护单元优先开展生态保护修复活动,恢复生态系统服务功能。
重点管控单元
重点管控单元,指涉及水、大气、近岸海域及自然资源等资源环境要素重点管控的区域,共26个,其中陆域重点管控单元20个,主要包括中心城区、城镇开发区域、工业园区等开发强度高、污染排放强度大,以及环境问题相对集中的区域;近岸海域重点管控区6个,主要包括工业与城镇用海、港口、排污混合区和倾废区。
重点管控单元,推进产业布局优化、转型升级,不断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加强污染物排放控制和环境风险防控,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
一般管控单元
一般管控单元,指除优先保护单元和重点管控单元之外的其他区域,共14个,其中陆域一般管控单元10个,近岸海域一般管控区4个。
一般管控单元,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基本要求,加强生活污染和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推动区域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方案》提出,实施差异化管理,推动“两心两带”协调发展,实现“北强、中优、南控”。北部滨海经济区重点推进产业优化布局和转型升级,规范和优化滨海岸线利用,加强生活污水收集、雨污分流改造,优化农用地安全利用方式,保护人居环境安全、近岸海域生态系统。中部农业经济区突出地表水及环境空气质量改善,加强生活污染和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推进小散企业综合整治,加强城区机动车及扬尘污染治理,开展闭矿矿山生态修复。西南部生态经济区,以山林保育为主,重点提升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优化橡胶加工等农副产品加工产业布局,加强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改善局部区域水环境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