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出口退免税申报实现全省通办 明确规定受理时限

05.04.2015  11:12

      海南国税涉税业务全省通办再升级

      出口退(免)税申报实现全省通办

      “以后可以在海口办理出口退税了,不用再去洋浦,真方便。”注册于洋浦,办公在海口的洪远进出口贸易公司会计小赵兴奋地说。

      据了解,为贯彻落实“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的有关要求,进一步方便纳税人办税,提高出口退税服务质量,海南省国家税务局于近日在各市县局办税服务厅设立了专门的出口退(免)税申报受理窗口,实现了生产企业免抵退税申报及相关证明申请的全省通办。

      这是省国税局在2014年11月1日实现部分涉税业务全省通办的基础上,增加的又一项扩围业务。此前,各市县出口企业纳税人办理出口退税业务均需自行到省局出口退税处提交申请。4月1日后,全省生产企业可选择在全省任一办税服务大厅或省局进出口税收管理部门申报出口退(免)税资料,无属地管辖限制。办税服务厅出口退(免)税申报受理岗主要负责出口退(免)税各类事项、出口免税及征税相关事项的受理及处理结果的反馈,并对所受理的申请资料的完整性、逻辑性进行审查及签署初审意见。申报资料受理后,各市县局必须在5个工作日内将相关资料传递到省局进出口税收管理部门;各类证明的受理,各市县局必须在2个工作日内将相关资料传递到省局进出口税收管理部门,极大地方便了纳税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