净化旅游市场需高擎法治之剑

25.09.2014  10:05
 ■  郑彤

  《海南省旅游条例(修订草案)》昨天提交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二次审议,《修订草案》针对海南旅游市场运行中暴露出的“欺客宰客”、“黑导游”、“拼团”等现象,逐一予以规范,并对旅游业发展、旅游资源保护开发等提出明确规定。(见本报今日A02版)

  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已进入第五个年头,虽然我们在设施硬件和服务软件上,都有了快速提升,旅游业已进入健康发展的黄金期,但囿于我国旅游业发展的深层次结构性矛盾,旅游市场秩序和服务质量与百姓的期待仍有不小的差距。一些漠视游客权益、让游客“乘兴而来败兴而归”的个案仍有发生,一些旅游从业者也对自己的工作环境、工作待遇不满意。

  如何尽好尽快地解决这些问题,更有效满足日益增长的旅游需求,更有效规范旅游发展方式?从法治层面上出重锤,在责任落细上出实招,在游客和旅游从业者的口碑中见实效,促进旅游业的法治自觉,我省此次提交审议的《修订草案》,让人对海南旅游市场的良性发展充满了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