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东县万冲中学原校长陈运光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10.10.2014  11:41

   日前,乐东县纪委对万冲中学原校长陈运光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万冲中学在发放2013年教师绩效性奖励工资过程中,以降低发放标准的方式扣留部分财政拨款,用于发放其他补贴项目,构成违反财经纪律错误,陈运光作为万冲中学校长,负有主要领导责任。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相关规定,经乐东县纪委常委会讨论,决定给予陈运光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乐东县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