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农药致海南40余亩龙眼绝收 农业部介入才立案
2013年10月至2014年4月,乐东黎族自治县抱伦农场十四队龙眼种植户黄子保在当地一家农药店购买了氯氰·敌敌畏农药,使用后40多亩龙眼树出现大量落果,损失达百万余元。黄子保向该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报案后,案件一波三折: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经调查,于去年7月5日做出了不予立案的决定书;黄子保今年初向国家农业部反映情况,农业部发函到海南省农业厅督办;随后,农药样品经权威机构检测,有效成分含量不合格,涉嫌假冒伪劣。今年5月12日,乐东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重新立案,并于5月27日向农药销售商下达了处罚通知书。黄子保认为,由于乐东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的工作失误,导致他没有在最佳时间做药理试验(证明龙眼绝收与农药是否有关),使得他索赔困难。
种植户
使用敌敌畏后,40多亩龙眼树大量落果
17日上午,龙眼种植户黄子保告诉记者,2013年10月至2014年4月期间,他在抱伦农场一家名为乐东兴龙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的农药店,购买了20%氯氰·敌敌畏乳油,给40多亩龙眼树使用后出现大量落果,“去年的龙眼市场行情很好,我的龙眼绝收,损失产值达百万余元。”黄子保说,2014年4月21日,他到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报案,随后,执法人员到果园进行取证,并前往农药店对氯氰·敌敌畏进行封存。经“内部”检测,该农药不合格。
农药检测不合格,但有关部门不予立案
黄子保称,随后,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以要把该农药样品送去权威机构检测为由,将案件拖了大半年,“但执法大队不但没有把农药样品送去权威机构检测,也没有采纳之前做出的‘不合格’的检测结果,还在2014年7月5日做出了不予立案的决定书,但直到今年1月28日,执法大队才通知我去领取该决定书。”
今年1月底,黄子保向国家农业部反映情况,随后,国家农业部发函到省农业厅督办,省农业厅执法监督处工作人员前往乐东,向黄子保和该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了解情况,并将农药样品送去权威机构做检测。检验报告显示:该氯氰·敌敌畏农药样品有效成分含量不合格,涉嫌假冒伪劣农药。黄子保认为,由于乐东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的工作失误,导致他没有在最佳时间做药理试验,使得他索赔难。
部门回应
销售商被罚1.5万,该农药被“踢”出乐东市场
对此,办理该案的乐东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成员何冠介绍,黄子保2014年4月到大队报案,举报乐东兴龙农业开发有限公司销售的20%氯氰·敌敌畏乳油存在质量问题。该执法大队于同年4月24日到乐东兴龙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现场询问并对该农药抽样取证。经查,该公司销售的20%氯氰·敌敌畏乳油属于海南省农药检定管理所贴标备案产品,依规属于合法销售农药产品,同年7月5日,执法大队决定不予立案。为何不将农药样品送去权威机构检测?何冠称,省内没有这方面的权威机构,而农药样品又无法送出岛。
何冠称,今年4月,省农业厅执法监督处到乐东督办此案,将农药样品送到权威机构检测,检测结果为有效成分含量不合格。执法大队于5月27日重新立案,并向该农药销售商乐东兴龙农业开发有限公司下达了处罚通知书,责令其立即停止经营氯氰·敌敌畏农药;当场没收查封50瓶氯氰·敌敌畏农药;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2倍罚款1.5万元。
记者随后联系上了这批氯氰·敌敌畏的生产厂家——广西安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销售代表陆条,他解释称,“权威机构检测出我们氯氰·敌敌畏农药属于伪劣产品,我们接受处罚,至于种植户希望我们赔偿,他可以向农技部门申请鉴定是何种原因造成龙眼落果的。”
昨日,乐东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陈建标告诉记者,他们已宣布将广西安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氯氰·敌敌畏农药清出乐东市场,同时已向省农业厅通报该案。(廖自如)
编辑:叶霖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