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纪委将严查农村基层微腐败 将问题解决在基层
“微腐败”也可能造成“大祸害”。2015年,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严惩“苍蝇”和“蚁贪”,查处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纪问题531件654人,公开曝光159件典型案例。然而,这些成绩的取得并未让纪检监察机关在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上放慢步伐。
15日上午,省纪委召开新春第一个常委会议,专题研究部署严肃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马勇霞在会议上明确,严肃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是今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内容,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层层传导压力,领任务、抓落实、强监督,切实把全面从严治党延伸到基层。
1项重点任务
遏制农村基层“微腐败”
“反腐败剑指基层是民心所盼。”在今年召开的省纪委六届六次全会上,马勇霞在工作报告中指出,要认真落实中央纪委六次全会要求,强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农村基层延伸,一级抓一级,层层传导压力。
“去年,在全省信访总量、检举控告量双双下降的情况下,反映基层一般干部、农村党员干部的举报却出现增长。”省纪委信访室主任刘刚告诉记者,据统计,去年全省涉及基层党员干部的信访举报数量占据较大比例。
“从我们受理的群众举报和巡视的情况来看,群众对发生在身边的不正之风和党员干部损害群众利益,对群众态度冷硬横推,不作为、不担事、不干事等行为依旧不满意。”马勇霞在常委会上明确表示,坚持正风反腐永远在路上,迈着不变的步伐,稳扎稳打,一步一个脚印抓好落实。
5点落实意见
打通责任落实“最后一公里”
严肃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精神和省委要求的一项重点任务,省纪委坚决按照中央纪委和省委要求,精准“对表”,积极部署推进,努力取得让群众看得到、体会得到的成果。
随着正风反腐的持续深入,基层党委、纪委抓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意识有了明显增强。去年,全省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现场会在乐东举行,推动“两个责任”落实到农村基层。省纪委还对37个问题线索挂牌督办,督促指导基层工作。同时,加强基层纪检组织建设,2015年,全省197个乡镇、21个街道办事处均已建立纪委(纪工委),有151个乡镇纪律审查立案320件,占全省立案总数的19.9%。
如何严肃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马勇霞提出5点意见:一是让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通过层层加压,落实到农村最基层,让市县、乡镇、村党支部和企事业单位基层党组织严格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二是把纪律挺在前面,在农村基层实践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让党员干部敬威知止,既勤政又廉政;三是针对农村基层“微腐败”的特点,对症下药,根据各地不同的情况,把握“森林”和“树木”的关系,突出整治和查处的重点;四是对查处的问题深度剖析,倒逼改革,督促强化基层社会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的现代化,加强制度建设和制度创新,从源头上防止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发生;五是对基层党委、纪委落实“两个责任”,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进行督促检查,对基层党委、纪委应该发现没有发现、发现了不抓不管,由上级纪委或检察机关发现查办的,要严肃问责。
4个重点查处
将问题解决在基层
相比“老虎”而言,“苍蝇”虽小,但发生在身边、甚至自己身上,群众对此有着切肤之痛。
2015年初,短短一个月,屯昌县相继发生4起违规申报并领取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等违纪问题,群众反映强烈。屯昌县纪委主动作为,针对农村危改领域开展自查自纠,排查出违纪问题线索23条,先后查处了西昌镇合格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何发鸿违规申报并领取危房改造补助资金问题,南坤镇坡寮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王成州未认真履行工作职责,致使他人冒领危房改造补助资金问题等,共16件18人。
元旦前夕,省纪委通报20起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其中有利用职权向群众收受财物的;有吃拿卡要、套取危房改造资金的;有违规侵占处置集体资产的;有虚报冒领惠民补贴的……虽然涉及案值不大,涉案人员职务不高,却在基层群众中造成了恶劣影响。
什么问题突出就解决什么问题。马勇霞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严肃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要重点查处在扶贫领域发生的虚报冒领、截留私分、挥霍浪费等问题;重点查处集体“三资”管理、土地征收和惠农等领域贪污挪用、“雁过拔毛”等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重点查处在办理涉及群众的事务时优亲厚友、与民争利、以权谋私等问题;重点查处漠视群众疾苦、庸政懒政、失职渎职等突出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