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农垦水库行政管理职能移交市县 管理实行考核制度

08.04.2016  10:29

      农垦水库行政管理职能移交市县

      海南为农垦水库装上“安全阀”

      昨天上午,在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加钗农场白石岭水库,王世才如往常一样,沿着水库巡查,量一量坝体上的草,超过了10厘米,他就用刀割短。

      王世才是琼中水务局聘请的3位白石岭水库管理员之一。“之前水库坝体草木丛生,都有一人多高,容易滋生白蚂蚁,导致土坝漏水,而草高也看不出来哪里漏水,到了雨季,就成为悬在老百姓头上的一把‘利剑’。”王世才说。

      今年以来,海南着力推进农垦水库行政管理职能移交地方改革工作,经过努力,目前移交工作已完成,明晰了农垦水库安全管理责任,明确了加强农垦水库安全管理的各项措施,利于市县统筹防洪防灾。

      明确责任破解“两张皮”

      时处旱季,白石岭水库水位较低,四周甚至已见底。“但是,巡查工作不能马虎。”琼中水务局副局长高柳说,“水库安全要防患于未然,3位管理员每天24小时巡查值守,无论有没有问题,都要向我们汇报,只有这样,进入雨季后的防汛防洪才能做到心中有数。”

      然而在两年前,高柳对白石岭在内的5座水库总是心里没底。“这5座水库是农垦水库,改革前行政管理体制不顺,我们不知道水库情况如何。”高柳说。

      据悉,我省农垦有88座水库,分布在13个市县的24个农场,其中小(1)型水库33座、小(2)型水库55座。省水务厅有关负责人表示,由于农垦水库行政管理职能承担主体不明确,相关市县政府和市县水行政主管部门未能很好地对农垦水库安全进行监管,农垦水库的日常管理不到位、工程效益低下、安全隐患比较突出,严重影响了水库下游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改革明确了农垦水库安全管理责任,实行市县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农垦水库安全管理责任主体为相应的市县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农垦水库产权所有者以及水库管理单位(或管理人员)。

      水库管理纳入市县“一盘棋”

      “农垦水库的管理将纳入全县‘一盘棋’,不仅是管护人员和管理经费可以统筹安排,琼中已经建立了防汛物资储备制度,防汛防洪时也能够统筹安排。”高柳说。

      已经移交琼中县政府管理的农垦水库,小(1)型水库安排3位管理人员,每年安排3万元管养费用,小(2)型水库安排2位管理人员,每年安排2万元管养费用,管理人员经费由财政另外安排预算,每人每月1800元,并购买“五险一金”。

      据悉,我省将安排省级专项资金用于加强农垦水库安全的监督管理,并落实水库管护人员。省水务厅要求,各市县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农垦水库管护人员的教育培训力度,并逐步实行农垦水库管护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我省还将全面建立和落实农垦水库大坝安全责任制,以市县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按照隶属关系,逐步落实政府责任人、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任人、产权所有者责任人和水库管理单位责任人(或管护人员)。

      农垦水库管理实行考核制度

      “管护不敢走过场。”王世才说,每年县水务局都要对他们进行2次考核,如果2次考核都不合格就会辞退。

      根据规定,水库管护人员应熟练掌握输放水设施操作及维修技能,了解水工建筑物的养护修理规程和有关质量标准,具有发现、处理运行中的常见故障的能力以及水工建筑物养护修理能力。

      省水务厅要求,各相关市县水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有关规定,应经常性定期、不定期地对农垦水库安全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对重大安全隐患实行挂牌督办。同时,定期组织开展对本行政区域农垦水库安全管理情况的考核工作,并将考核结果报市县人民政府和省水务厅。对考核不达标的,要按管理权限严厉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