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红农场制定环卫整治工作考核奖惩办法
04.08.2015 13:44
本文来源: 中新网海南频道
近日,东红农场联系实际,重新完善制定出台了《东红农场环境卫生整治工作考核奖惩办法》。
一是考核办法采用集中考核和平时考核相结合,集中考核为每半年考核一次,平时考核按照日常监督方案对被考核单位进行不定期监督检查;
二是考核标准采取百分制,总分为100分,其中,工作目标40分,整治效果60分。考核得分为90或以上的为先进单位,70——89分的为达标单位,70分以下的为不达标单位;
三是奖惩办法采取通报表彰的方式,在环境卫生工作考核中被评为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先进单位的,其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的单位相关责任领导、或负责人将被评为先进个人,并在全场通报表彰。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年度考核不达标或在年度考核得分排名倒数三位的单位,其主要领导要向农场作书面检查;连续两年考核不达标、排名为倒数三位的单位,农场领导约谈其单位主要领导;连续三年考核不达标、排名在倒数三位的单位,农场领导对其主要领导进行行政问责。(王壮)
编辑:陈少婷本文来源: 中新网海南频道
04.08.2015 13: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