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推行农业产业扶贫“五带动全覆盖”模式

09.06.2018  08:01

  本报讯(记者傅人意)省农业厅、省扶贫工作办公室近日发出《关于推行农业产业扶贫“五带动全覆盖”模式促进贫困户持续稳定增收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在全省推行“五带动全覆盖”模式,即企业、共享农庄、合作社、家庭农场、致富能人五类经营主体,覆盖带动所有建档立卡贫困户,助力农业产业精准扶贫。

  《通知》要求,把企业、共享农庄、合作社、家庭农场、致富能人分别带动贫困户不少于100户、80户、60户、40户、20户,作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共享农庄、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示范家庭农场、致富能人评定和享受优惠政策的前置条件;农业产业扶贫布局要“短、中、长”结合,要大力发展热带特色高效农业,既要发展冬季瓜菜、特色畜禽、花卉药材等当年能见效的“短平快”产业,也要发展设施农业、品牌农业、智慧农业等长期稳定增收产业,实现先脱贫、后致富;推动五类经营主体与贫困户建立利益联结机制,推广“企业+合作社+村集体经济组织+贫困户”“党支部+企业+村集体经济组织+贫困户”等“村社合一、社企合一”帮扶模式,确保贫困户年人均收益(分红)不低于投入资金的10%,收益(分红)年限不少于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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