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军区物资采购供应商征集、年检公告
根据《军队物资采购管理规定》和《军队物资供应商库管理办法》,我部负责省军区部队物资采购管理工作。为进一步规范和充实物资采购供应商库,营造公开公平、依法竞争、诚信合作的采购环境,定于2014年6月1日至30日,在海南省内公开征集省军区部队物资采购供应商,并对已入库供应商进行年检。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省军区集中采购的通用物资种类
1.办公设备。包括各类计算机(含耗材、附件),办公自动化设备,显示器(含电子显示屏、触摸屏、大屏幕等设备),移动硬盘、录音笔等存储介质,打印机、复印机、速印机(含三者耗材、附件)、传真机,扫描仪,刻录机,电话机,饮水机,文件柜,保险柜,空调,风扇,除湿机,吸尘器等。
2.办公文具。包括办公用笔,办公用纸,记事本,文件袋、夹,裁纸刀,计算器,掌上电脑,装订用具等10种物资。
3.常用家具。包括木制家具,金属家具,其他家具。
4.文体器材。包括篮球板架,乒乓球台,台球桌,健身器材,调音台,话筒,功放机,放映机,灯光换色器,镜头,防潮箱,烘干箱,放像机,字幕机等物资。
5.影音设备。包括视频展台,视频采编设备,录(放)像机,线性编辑器,非线性编辑器,采访机,视频会议系统设备,灯光音响设备,照相设备及器材,摄录像设备及器材,影碟机,音箱,录音设备及器材,幻灯机,投影仪及屏幕等。
6.机械设备。包括电梯起重设备,输送设备,装卸设备,锅炉、辅机及附件,厨房设施、厨具设备,制冷空调设备,气、水净化设备,消防设备,工程机械,农业机械,仓储器材等。
7.车辆维修。包括乘用车辆,载货车辆,牵引车辆,特种车辆、电动车辆维修及配件销售服务等。
8.电气设备。包括汽、柴油发电设备,光伏、风能发电设备,输变电设备,配电设备,电线电缆,生活电器,照明器材等。
9.计算机及通信。包括计算机及外围设备,服务器设备,网络、机房综合设备,密码加密设备,有线、无线通信系统设备,音视频相关设备,安全防护检测设备,电视电话会议系统设备,其他设备。
10.其它类。包括各类图书、文化资料,印刷品,监控设备,园林设备,节能设备,运动服饰,建材装饰,小五金产品,花卉、树木等物资。
二、基本条件
申请进入省军区物资采购供应商库的供应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
3.具备必要的生产能力、经营场所,专业技术人员,以及完善的售后服务能力;
4.具有履行采购合同的良好记录;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没有违法经营活动记录;
7.提供的物资或服务符合国家、军队、行业或者企业质量、安全和环境保护标准;
8.特殊行业需具有相关部门核发的资格认证;
9.承诺提报真实合理的产品价格;
10.能为军队物资采购提供应急保障;
11.遵守国家和军队保密规定;
12.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供应商权利
省军区集中采购活动,非特殊情况均在本供应商库中采购。入库供应商享有以下权利:
1.参与省军区物资采购活动时资格免审;
2.成为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采购对象;
3.可成为省军区协议采购供应商;
4.可通过签订应急采购协议成为省军区应急采购供应商,紧急情况下将直接向驻岛部队供货;
5.可推荐成为军队物资供应商,参与全军物资采购活动;
6.军队物资采购供应商应享有的其他优惠政策和权利。
四、申请与审批程序
(一)报名材料及方式
申请进入省军区物资采购供应商库的供应商,在完成原件审核的基础上,还须提供经企业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的下列资料:
1.经年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及税务机关出具的近三年完税证明;
4.特许经营、业务资质、品牌授权代理等证书的复印件;
5.企业简介(如企业所在地、机构设置、主要技术、经济指标、经营业绩和售后服务体系等)及经营的主要产品目录。
供应商在该网址下载《军队物资供应商申报资料(样本)》等附表,根据附表格式要求,向我部提出书面申请,将以上资料整理并装订成册后递交我部。资料封面应注明参与哪类物资供应商征集。证照复印件均应随附原件电子图片(不小于2048×1536像素)。
(二)审批
我部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完成入库审核,程序为:
1.资料初审,对证书真实性、有效性进行复核;
2.现地考察,对供应商进行实地考察,重点考察生产能力、产品质量水平、供应商财务状况、供应商服务水平和服务信誉等方面的情况;
3.根据资料审核和实地考察情况,对供应商进行综合评审,适时批次公布结果;
4.签订相关协议。
(三)年检
省军区物资采购供应商资质,将实行年检制度。已入库供应商于6月20日前提供下列文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含原件电子图片);
2.税务机关出具的完税凭证;
3.企业上一年度资产负债表。
年检以资料复审为主,逾期未提交资料,近3年有违规行为或部队反映服务质量较差的供应商,一律从供应商库中清除。
五、其他事项
1.我部为海南省军区物资采购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本公告的解释。
2.省军区采购信息将定期在海南省政府采购网进行公布,请入库供应商及时关注、响应。
3.供应商需自行承担递交资料所发生费用。所提供资料仅供我部资质审核用,一概不退。
4.联系地址:海口市海秀路73号海南省军区后勤部供应处。
5.联系人:肖 俊,办公室66571345,手机15091996568
宋致福,办公室66578310,手机18689778360
海南省军区后勤部
二○一四年五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