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中县局新进所实现辖区内所有食品备案经营户持“证”经营

06.07.2016  15:55

  为切实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解决食品销售环节无证经营户突出问题,琼中县局新进所通过无证经营户“备案+承诺+可追溯”专项规范工作,做到辖区内经营户底数清、情况明。 

  近日,新进所通过电话通知和上门服务的方式,将县局制作的《食品经营备案登记证》发放给每一户备案经营户,让所有的小食品经营户都有一个“临时身份证”,做到持“”经营。同时要求每位备案经营户签署食品经营者承诺书,并将身份证复印件留下存档。通过发放备案证的方式再次加强经营户食品安全法规和知识的教育,提高其责任意识和安全意识。 

  下一步,新进所将继续加强副食店食品经营的监管,确保经营户做到诚信经营、依法经营,保障群众的食品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