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15年度全省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及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记账利率的通知

23.12.2014  19:23

琼人社发〔2014〕320号

关于公布2015年度全省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

及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记账利率的通知

各市、县、洋浦经济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事劳动保障)局,省社会保险事业局:

参考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定期存款一年期整存整取利率,经研究,确定2015年度我省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及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年记账利率为2.75%,月记账利率为2.29‰。请各单位根据本通知要求,认真做好个人账户计息和管理工作。

2014年12月22日

(此件主动公开)

    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          2014年12月2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