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16年度全省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及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记账利率的通知
05.01.2016 10:35
本文来源: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琼人社发〔2016〕1号
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公布2016年度全省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
及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记账利率的通知
各市、县、洋浦经济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事劳动保障)局,省社会保险事业局:
参考人民银行公布的定期存款一年期整存整取利率,经研究,确定2016年度我省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及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年记账利率为1.5%,月记账利率为1.25‰。请各市县根据本通知要求,认真做好个人账户计息和管理工作。
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6年1月4日
(此件主动公开)
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 2016年1月4日印发
本文来源: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05.01.2016 10: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