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防御强降雨的紧急通知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加强防御强降雨的紧急通知
各市、县、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洋浦经济开发区规划建设土地局,各房产管理局、市政管理局,各有关单位:
受“环高”台风影响,我省大部分市县均发生强降雨,为做好我省房屋建筑与市政工程领域安全监管工作,现将有关情况紧急通知如下:
一、要加强对防御暴雨期间和雨后工作的组织领导。各市、县住建局及房管部门要高度重视防御强降雨工作,按照当地防汛指挥部的要求,及时启动预案,密切监视雨情,做到领导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位,预先做好各项防御工作。实行24小时值班,领导带班,确保信息畅通,一旦出现紧急情况,要及时报告。省厅值班室电话65342877。
二、尽快组织对老旧危楼进行一次彻底排查。各市、县住建、房管部门要根据这次汛期的特点,结合我厅下发的《关于组织开展全省老楼危楼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的通知》要求(琼建房函[2015]395号),尽快组织对老旧危楼进行一次彻底排查,重点排查建筑年代较长、建设标准较低、失修失养严重的房屋建筑,并组织专业鉴定机构对受损严重房屋进行技术鉴定。对经鉴定属于危房的,要登记造册,并立即告知房屋产权人及使用人搬离;要设立警示标志,监督产权人及使用人及时实施有效整治,同时应做好临时安置工作。对产权人今后的恢复重建,各市县有关部门要简化相关手续,从速从简办理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等审批手续。
要组织开展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工作检查,做到四个确保:一是确保项目管理人员到位,特别是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及监理单位项目总监必须到位,责任落实到人。二是确保工地现场作业人员的安全,及时撤离有安全隐患的临时建筑。三是确保应急抢险队伍和抢险设备落实到位,一旦发生险情,能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开展抢险救灾工作,将损失减小到最低。四是确保施工现场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到位:
(一)全面检查工程施工现场的临时设施,包括选址、选材、安装质量是否符合有关规定,施工围挡是否牢固,严禁在施工围挡附近和搭建在易发生山体滑坡、坍塌的高切坡附近的临时设施住人。对活动板房及砖砌房屋做好加固工作。
(二)暴雨期间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一律停止施工,切断施工用电源,认真落实各项应急准备工作。
(三)检查深基坑支护和市政工程开挖的沟槽,做好排水、加固、监测、和巡查工作,防止土方坍塌事故发生。
(四)检查脚手架搭设是否合理,是否按照标准规范要求做好基础排水、剪刀撑、连墙件是否符合要求。
(五)检查塔吊、施工电梯、物料提升机等起重设备的安全性能,重点是设备基础、附墙装置,对陈旧、锈蚀严重或长期不用的设备要立即拆除。施工电梯、物料提升机吊笼是否放置地面,多台塔吊同时作业场所是否有防碰撞措施等。
(六)要对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施进行检查,重点检查线路的架设和防雨措施,防止用电设备和电箱进水而造成触3电事故的发生。
(七)落实场内材料堆放防倾倒、坠落措施,特别是在建高层建筑楼层临边区域不得堆放建材,做好防坠物的防护措施。工地围墙边堆放建筑材料不得超高,并堆放整齐稳固,与围墙留有安全距离。
四、要切实做好城市防涝工作。要特别加强对城区排水、排涝设施的全面检查。要加强路灯巡查加固,防止倒杆、漏电以及灯杆上附属物的坠落事故发生。要配合户外广告主管部门对建筑物上大型广告牌进行检查加固,特别要做好公交站台灯箱的用电管理,避免发生意外事故。燃气企业要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和应急抢险力量,及时处置可能发生的事故。
五、市政、园林环卫部门要组织好抢险队伍,整装待命,并做好抢险物资准备。一旦出现险情,迅速组织抢险抢修除障。
六、加强农村危房、农房和避险场所安全管理。对住在低洼地区和危房中的群众要及时转移到安全住所。认真做好农村地区危房对山体滑坡、坍塌等地质灾害的防范工作,并做好农村地区危房的隐患排查工作,对有安全隐患的危房户要组织撤离到安全地段,并做好安全防护工作。
七、督促物业管理单位做好地下室排水、防渗防漏设施等功能性检查,对易发生内涝区域内的小区(大厦)、地下商场要重点防范。物业管理单位要加强对所管理的居住区及写字楼等其他楼宇设施的值班和安全巡查工作。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4年9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