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公车回小区 省劳保监察总队副总队长被通报批评
29.01.2015 10:59
本文来源: 中新网海南频道
一辆车身印有‘国家劳动保障监察’字样的小轿车,经常停放在海口美兰区群上路美舍名家小区门口,被市民举报质疑公车私用。此事经南国都市报报道后引起重视,省人社厅纪检组第一时间介入调查。记者28日了解到,经调查,因多次将公车开回小区停放,省人社厅决定对省劳动保障监察总队副总队长黎某某进行诫勉谈话,并在全省人社系统通报批评。
省人社厅28日回应表示,对于报道反映的情况,该厅高度重视,迅速对有关情况进行了调查核实。
经查,车身印有‘国家劳动保障监察’字样、车牌号“琼AW9828”的小轿车属省劳动保障监察总队执法专用车辆,该车相对固定由该总队副总队长黎某某及相关科室用于日常劳动保障监察和处置劳动保障突发案件。
1月16日下午下班后,黎某某在没有认真履行车辆派遣审批手续的情况下,将该车开回所居住的美舍名家小区,并随意停放。在此之前,为了能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处置农民工讨薪等突发性事件,黎某某确实屡次将公车开回所居住的小区停放。同时经调查核实,省劳动保障监察总队在公务用车管理方面,存在着制度不够落实、车辆派遣审批把关不严、监管措施执行不力等问题,导致此类问题的发生,影响了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形象。
省人社厅研究决定,对省劳动保障监察总队副总队长黎某某进行诫勉谈话,并在全省人社系统通报批评。同时,要求省劳动保障监察总队对公务用车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限期整改,并对省劳动保障监察总队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省人社厅要求全系统各单位要从中认真吸取教训,引以为戒,近期在单位内部集中开展一次公车使用情况专项检查和专题教育,进一步修订完善公务用车特别是应急车辆管理制度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强车辆监督管理,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记者 孙学新)
本文来源: 中新网海南频道
29.01.2015 1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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