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县级公立医院推"先住院后结算" 取消药品加成

22.09.2014  20:42

9月22日,海南省深化医改工作培训暨推进会在海口召开。李晓梅 摄

  今年,海南将加快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包括“先住院后结算”,取消药品加成,控制和减少药品流通环节、挤干药品价格水份等措施都将逐一让患者受益。同时,海南今年底还将启动三亚市中医院等7家公立医院作为第二批改革试点单位,这是南海网记者9月22日从海南省深化医改工作培训暨推进会上获悉的。

   县级公立医院将全面推行“先住院后结算

  当天海南省深化医改工作培训暨推进会透露,在省妇幼保健院、海口市属5家公立医院全部住院病房开展“先看病后付费”诊疗服务模式的基础上,海南将在县级公立医院全面推行“先住院后结算”制度,改变传统的住院病人先交押金的做法,确保病人得到及时、安全、有效的治疗。

  从今年6月10日起,海口市属5家公立医院(即海口市人民医院、市中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市第三人民医院、市第四人民医院)全部住院病房开展“先看病后付费”诊疗服务模式。享受“先看病后付费”诊疗服务的患者应在办理住院手续时,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医保证原件,并与医疗机构签订《住院治疗费用结算协议书》后,即可无需交纳任何住院押金住院。患者有效身份证件的复印件及医保证原件交由医疗机构保管,以便工作人员核实信息。

  享受海口市“先看病后付费”诊疗服务的对象包括参加海南省、海口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海口市户籍职工,参加海口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居民,参加海口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濒危、危重及其他病情危急需要紧急救治的病人。

   取消药品加成 减少药品流通 挤干药品价格水份

  根据今年8月出台的《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要求,医疗改革的重点是破除“以药补医”机制,充分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县级公立医院全部取消药品加成政策,由省、县按比例给予补偿,鼓励县级公立医院通过优质服务获得合理收入,统一调整县级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

  在取消药品加成政策,完善补偿机制方面,医疗服务的补偿由服务收费、药品加成收入和政府补助3个渠道改为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助2个渠道。取消药品加成政策后减少的合理收入,通过上调医疗技术服务价格70%、增加政府投入和医院控制成本予以补偿30%。

  改革后,县级公立医院可通过提供优质服务合理增加收入,允许公立医院在坚持公益性、确保基本医疗的前提下,延伸健康服务业,扩大服务范围,发展保健、康复、疗养、老年护理、临终关怀等服务,探索公立医院与社会资本整合建立股份制的医疗机构。公立医院延伸健康服务业和组建股份制医疗机构获取的收入,主要用于弥补开展基本医疗服务经费的不足。

  会议还要求,医疗改革中,实行招采合一、量价挂钩、限价采购等多形式的药品招标采购改革,允许医院二次议价,积极探索药品“一品两规”和“两票制”,控制和减少药品流通环节,逐步挤干药品价格水份,实现药品“为用而购,去除灰色,价格真实”。加强对重点药品的监控,开展高值医用耗财网上阳光采购,鼓励采购国产高值医用耗财。

   今年底启动7家公立医院为第二批改革试点单位

  2013年,海南选择文昌市、澄迈县、昌江县、保亭县、屯昌县、陵水县第一批6家县级公立医院进行综合改革试点,并于当年5月1日起正式启动取消药品加成、调整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医保支付方式、落实政府办医责任等综合措施和联动政策。试点以来,出现了“三降二增”的变化,即次均费用、药品比例、患者负担有所下降,医院业务收入、患者满意度增加。

  会议透露,在全省7个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市县(三亚市人民医院先前启动)的基础上,2014年增加了三亚市中医院、三亚市妇幼保健院、琼中县人民医院、琼海市人民医院、定安县人民医院、定安县中医院、东方市人民医院等7家公立医院作为海南第二批改革试点单位,计划于2014年底启动。重点在建立科学补偿机制、理顺医疗服务价格、建立适应医疗行业特点的人事薪酬制度、完善县级公立医院药品采购机制、建立和完善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等方面进行新探索。

  同时,海南将把定安县中医院作为公立中医医院改革进行重点突破,将三亚市作为国家和海南城市公立医院改革进行重点突破。各市县要按要求出台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方案和配套措施,确保2014年试点县(市)的数量覆盖50%以上,2015年全面实施。(记者 李晓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