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县级公立医院年底推行先住院后结算
原标题:海南县级公立医院年底全面推行先住院后结算
六届省政府第25次常务会议4日审议通过《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实施方案》(简称《方案》),方案表明,海南将在2014年年底前全面推行“先住院后结算”制度。
商报记者从《方案》中获悉,海南将在今年年底前全面启动县级公立医院改革,力争用三年时间将县域内就诊率提高到90%,将有效解决县域内城乡居民看病就医问题,基本实现大病不出县。同时,今年年底前在县级公立医院全面推行“先住院后结算”制度,改变传统的住院先交押金的做法,确保病人得到及时、安全、便捷、规范的治疗。
《方案》还明确提出,加快推进按病种、按床日付费等为主的付费方式改革;在县级公立医院实施绩效工资制度,其中,奖励性绩效工资占绩效工资总量的比例一般不低于60%;探索建立职业年薪制,将绩效工资总量与医院医务性收入、年度考核结果挂钩;院长年薪由财政全额预算保障,以此督促院长代表政府对公立医院实施精细化管理。
据了解,2013年10月,海口市已在市属三家公立医院的部分科室试行“先看病后付费”诊疗模式。针对部分医院担心该模式存在患者看完病不交钱的情况,海口市制定了五项制度进行保障,恶意逃费者只要有一次记录就会被列入“黑名单”,不能再享受该项惠民政策。同时,为缓解医院垫付资金的压力,海口市医保经办机构将对试点医院预付一定的周转金,比例按照医院上年度医保收入总额的15%预付,并实行年终结算。同时规定,医保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至少每月进行一次费用结算,减轻医院的现金流压力,确保医院的正常运转。今年6月10日起,在市属5家公立医院(海口市人民医院、市中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市第三人民医院和第四人民医院)全部住院病房,全面实施“先看病后付费”诊疗服务模式。从新模式推行后,让卫生主管部门和医院担忧的恶意逃费现象并没有出现。
为解决部分身份不明、无力支付医药费的患者的急救保障问题,今年3月,海南省还率先建立应急救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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