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
22.02.2017 04:36
本文来源: 工业和信息化厅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五部门关于做好长征五号运载火箭首次飞行任务突出贡献单位和突出贡献者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函〔2017〕5号)和《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关于长征五号运载火箭首次飞行任务突出贡献单位和突出贡献者推荐对象复审工作安排的通知》(局人才函〔2017〕6号)精神,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国防科技工业办公室共同推荐的文昌市公安局等两各单位作为“长征五号运载火箭首次飞行任务突出贡献单位”,省国防科技工业办公室国科处徐晓南等五位同志作为“长征五号运载火箭首次飞行任务突出贡献者”,已经通过初审。按照评选程序和复审工作安排,现将突出贡献单位和突出贡献者主要事迹材料予以公示,接受监督。
公示期限:2017年2月20日至2月24日,共5天。
受理单位:省国防科工办。
联系电话(传真):65226507。
联系地址:海口市国兴大道9号7楼735室。
举报邮箱: [email protected]
海南省长征五号运载火箭首次飞行任务
突出贡献单位和突出贡献者评选表彰工作小组办公室
2017年2月20日
本文来源: 工业和信息化厅
22.02.2017 04: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