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公安:依托侨乡资源 开展高效集约化追逃

23.11.2015  01:39

  “猎狐2015”专项行动开展以来,福建省公安机关周密部署、强化措施、连续奋战,先后从境外缉捕经济犯罪嫌疑人38名,取得显著战果。近日,本报记者采访了福建省公安厅“猎狐2015”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负责人,探寻福建“猎狐2015”的工作进展,提炼追逃追赃工作经验,以期将专项行动推向纵深。

  深入贯彻 扎实推进

  全力开展追逃防逃

  “猎狐2015”专项行动开展以来,福建省公安厅专门召开会议,对“猎狐2015”专项行动进行了部署。副省长、公安厅厅长王惠敏高度重视,多次听取专项工作情况汇报,并先后6次对专项行动提出具体要求。

  福建省公安厅成立了“猎狐2015”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先后两次召开全省公安机关“猎狐2015”专项行动推进会,要求经侦总队包片负责,各设区市公安局分管领导对本地库存所有境外在逃人员负总责,各经侦部门主要领导实行分片包干,全面落实“四定一包”和“五个明确”,分层级、高效率推进工作落实。各地也参照省厅模式,迅速成立了专门机构,分解任务、明确责任,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

  行动中,福建各级公安机关主要领导谋划部署,相关成员单位狠抓落实,强化基础研判、强制措施,在工作措施上再加力,充分利用红色通报、引渡、境外追诉、移民法遣返、注销护照等法律手段挤压犯罪嫌疑人在境外的生存空间。同时,各地警方还进一步强化劝投和防逃工作,加强政策保障,为专项行动的开展提供良好的条件和氛围,确保专项行动顺利开展。

  紧盯重点 逐一定策

  推动高强度境外缉捕

  专项行动开展以来,福建省公安厅迅速组织对境外在逃人员开展深入排查,梳理出本省境外在逃人员中有明确线索、具备工作条件的境外在逃人数,以及可配合我国直接缉捕的菲律宾、印度尼西亚等东南亚国家境外在逃人数。对以上重点对象,全省公安机关均严格落实一人一档,分类确定工作方案,督促各地因人施策、逐案强化措施,深化推进工作。

  在分类排查的基础上,福建省公安厅组织各地对在逃人员逐一研究、逐一定策,并分类强化措施:对有劝投意向的,可暂缓办理边控或红色通报强制措施,为下一步劝投回国创造机会;对罪行严重、潜逃时间较久,没有投案意愿的,立即办理边控并协调检察机关批捕后办理红色通报。

  为了进一步提升信息化追逃效能,福建省公安厅和各市公安局抽调精干警力,组建省、市两级信息化攻坚专班,充分应用大数据资源,集中开展嫌疑人信息综合研判,努力实现信息化引领。各地公安机关办案单位充分运用网上资源,全面开展信息多维度碰撞,构建上下配合、资源共享、齐心协力的工作格局,推进专项行动深入开展。

  依托侨乡资源 强协同作战

  开展高效率集约化追逃

  为充分利用本省侨乡资源,提升境外追逃工作效能,福建省公安厅按照“立足本地、兼顾全局、多地互动、双向协同”的原则,重点依托福州、泉州两地境外侨商资源,兼顾发动其他警种、全省各地的境外关系,围绕逃往菲律宾、印度尼西亚等国的嫌疑人开展集中联合追逃,并努力为全国的境外追逃工作多作贡献。

  经福建省公安厅领导批准,9月6日,省公安厅“猎狐2015”行动办起草了《关于加强国际追逃追赃协作配合的通知》,并由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联名下发,对公检法在国际追逃追赃工作中的协助配合作了强调,并对2014年10月10日中央四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敦促在逃境外经济犯罪人员投案自首的通告》的效力问题做了规定。此举有力推进福建境外追逃工作的深入开展。

  福建省公安厅“猎狐2015”行动办还专门研究出台《全省公安机关“猎狐2015”专项行动绩效评估办法》,明确工作目标,并指定专人将专项战果、各地排名实时通报各地,充分运用考评杠杆,互相激励、互相促进,努力掀起专项工作新一轮高潮。

  宽严相济 策应反腐

  高效能追逃战绩突出

  福建各级公安机关坚持把开展劝投攻心作为敦促境外在逃人员到案的首要措施,把潜逃年限较短、涉案金额较小、法定刑较轻的境外在逃人员作为劝投、缉捕的重点对象,积极发展境外关系人、选准劝投突破口坚持不懈劝投,必要时领导出面沟通协调、打消顾虑,并加大宽严相济政策的适用力度,成功劝投了一批境外在逃人员。

  据介绍,“猎狐2015”专项行动开展以来,福建省公安机关共劝返在逃境外嫌疑人22名,占缉捕总数的57.9%。如莆田市公安局劝返的嫌疑人王某就是通过嫌疑人表哥,随时随地、耐心细致地向其解释法律、宣讲政策,进行亲情感化。通过多方努力,王某最终打消心中顾虑,于2015年5月25日从菲律宾搭乘航班飞抵厦门,向莆田警方投案自首。

  专项行动伊始,福建省公安机关把涉腐追逃作为专项工作的一项重要政治性任务,全力协助纪委、检察机关做好境外在逃职务犯罪嫌疑人的上网追逃、协调发布红色通报、劝投等工作,全力在涉腐追逃领域发掘新的战场与突破点。

  今年以来,福建省公安厅将“百名红色通报对象”作为境外缉捕的重中之重,厅领导、经侦总队领导多次带队督促指导,多次召集案件研究会部署开展境外缉捕工作,要求不惜一切代价、采取一切措施,务必在年内将相关人员缉捕归案。在公安部、省公安厅的全力协调下,两名红色通报对象先后落网。福建省公安厅“猎狐2015”行动办先后多次走访省纪委、省人民检察院等单位,协调会商涉腐缉捕工作,共协助缉捕涉腐对象5名,全力策应反腐大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