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秘皮包公司骗退税全流程:利用经营资格虚开发票

27.07.2015  14:20

  明知违法,竟不惜铤而走险,采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手段,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224万余元。

  近期,江西省永新县人民法院对一起跨省作案的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处主犯杨某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15万元;判处其他7名被告人有期徒刑三至四年不等,分别并处罚金。

   梦想发财

  盯上出口退税

  1969年12月出生的杨某,是福建省晋江市人,小学未毕业,颇具生意头脑,后来做起了服装生意。

  但他不安于小本生意,一直梦想着发大财。

  一次,在朋友的指导下,杨某研究出了一套发财“大计”:找两个有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资格的公司并取得表面经营资格,然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利用有出口经营权的外贸公司到国税局骗取出口退税。

  2012年12月,抱着试一试的想法,杨某与好友孙某、肖某从晋江来到江西省永新县。通过熟人介绍,认识了永新一制衣公司法定代表人吴某及另一家服饰公司负责人尹某。杨某承诺给吴某返还千分之五个点,视情况返还千分之四到五个点给尹某。

  杨某还与吴某、尹某约定,二人将公司的对外账户及自己的私人账户交给杨某用于虚开资金转账,而杨某按约定返还议定回扣给二人。

  为便于管理,杨某在永新县一小区租了房,作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办公地、联络点。让肖某具体负责服饰公司增值税专用发票虚开事宜,让孙某负责制衣公司增值税专用发票虚开事宜,并聘请了两个会计小李和小刘,聘请周某专门去签订虚假货物运输合同,取得虚假运输发票。

   万事俱备

  “生意”渠道全谈妥

  取得两个公司的经营资格后,杨某开始寻找另一合作方。虚开增值税发票的事宜安排妥当后,杨某立刻回到晋江,通过熟人与福建省厦门市两家进出口公司取得联系,谈判合作事宜。

  两家公司的负责人员与杨某一拍即合。

  随后,两公司相关人员为杨某等提供了虚假购销合同、虚假原材料购进合同、虚假原材料专用发票等资料。杨某还通过一个浙商朱某,在厦门两进出口公司与永新制衣公司、服饰公司之间进行虚假货物资金的流转。

  与两进出口公司的谈判进展如此顺利,让杨某欣喜若狂。接下来,杨某要找一个能办理虚假出口和从境外将虚假货款打入国内的中间商。

  几经联络,杨某得以结识专门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给厦门一些进出口公司、用于出口退税的中间商蔡某。

  蔡某联系地下钱庄购买美金,钱庄把美金汇到厦门两个进出口公司,再汇款到开票公司后汇给杨某。杨某给蔡某一定的回扣。

   疯狂骗税

  虚开158份增值税发票

  一切就绪,杨某开始着手他的发财计划。2013年1月,两个会计开始不断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周某则按照杨某的安排定期与永新县某物流有限公司签订虚假货物运输合同,该物流公司按约开具虚假运输发票。

  物流公司将开票资料、购销合同、进项发票的扫描件通过电子邮件发给周某后,周某便电话告诉孙某和肖某,再拿资料给两个会计去开票。

  会计开好发票,通过快递寄给杨某。杨某把这些发票拿给蔡某,蔡某得票后汇给厦门两进出口公司,两公司过几日就会把货款打到制衣公司和服饰公司的账上。杨某再把这些货款转到制衣公司和服饰公司法定代表人的私人账户上。

  就这样,两公司虚开了158份增值税发票,共骗取出口退税224万余元,而杨某也如其所愿发了财。

   东窗事发

  骗取出口退税受惩处

  庭审中,公诉机关指控,2012年12月至2014年4月期间,杨某等为了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达到骗取国家出口退税的目的,在永新县联系好没有出口资质的制衣公司和服饰公司谈好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合作合同后,找好办公地、联络点。后与厦门两进出口公司联系。找中间商做好虚假出口,并从境外地下钱庄将虚假出口货款打入厦门两进出口公司。两公司收齐全部所谓出口资料后,再向厦门市国税局申请出口退税。

  一审法院认为,杨某等8人违反国家对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管理规定,在没有实际货物交易的情况下,为他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158份,金额1401万余元,共造成国家损失224万余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均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一审判决后,杨某等人提起了上诉。(肖康)

编辑:凌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