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公交街头倒车碾死2岁女童 家属索赔逾百万元遭拒
原标题:海口公交车碾死2岁女童 家属索赔逾百万遭拒
马先生认为公交公司是事故源头
9月22日上午9时许,海口市海甸岛世纪大桥西侧春华路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20路公交车在海口世纪大桥西小区公交站附近倒车时,车尾撞倒一对骑单车出行的祖孙,2岁女童马某被公交车碾压后当场死亡。奶奶摔倒后未被公交车伤及,故逃过一劫。(详见《海口公交车街头倒车2岁女童被碾当场殒命》)。
今天上午,因为对20路公交车所属公司海南瑞华特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在事后赔偿一事上的态度不满,女童家属用车将该公司出入通道堵住讨要说法。
交警部门认定当事公交车存安全隐患
“事情都过去三个月了,他们还没有就赔偿问题给我们家属一个确切的答复。”女童的父亲马先生说,事故发生后,海口交警部门于10月14日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20路公交车司机于某承担事故全部责任,案件目前正在等待司法机关的进一步处理。
马先生告诉记者,让他们气愤的是,交警部门在前述认定书中指出,当事人于某的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一条“驾驶人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前,应当对机动车的安全技术性能进行认真检查;不得驾驶安全设施不全或者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等具有安全隐患的机动车。”、《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条第一款“机动车倒车时,应当察明车后情况,确认安全后倒车。”的规定,最终造成事故。
“也就是说,引发事故的这辆公交车本身已经出现问题,但他们公司和司机却视而不见,继续开着这样的‘马路杀手’上路,最终导致了惨剧的发生。”马先生说,根据有关检测单位出具的检验报告,出事公交车“事故前制动系原机件装置调整不当,造成制动距离和制动稳定性以及制动协调性能的不良,导致车辆在制动时制动距离偏差过大、制动稳定性差,会出现偏滑或漂移等异常现象,致使车辆在行驶过程中制动时无法取得有效的制动效应能力”,报告认为该公交车“制动系原机件装置性能失效,不符合技术参数规范要求”,制动系统判别评定结论为“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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