儋州1453个自然村全部完成规划编制 农民按规划建房有奖补
本报那大11月7日电 (记者易宗平 通讯员韦雪梅)儋州农村也开始像城市那样,按统一规划建房,并且对合规农户发放建房补贴。最新出台的《儋州市鼓励农村建房办法》规定:不属于危房改造户、但按政府提供标准图集建房者,也实行奖补,最高可领取3000元补贴。
对农民而言,农村按规划建房有什么看得见的意义?记者在儋州市排浦镇罗成村、木棠镇铁匠村采访参观时,感受到按规划建设农房,在产业发展方面尤其值得借鉴。罗成村硬化了的村道两侧,连接着11个巷子,聚居农民86户,土地腾出来发展种植业,成为周边有名的朝天椒专业村。
铁匠村硬化了的村道两侧,一幢幢民居兼商铺的房屋里,生产并陈列着成千上万件巧夺天工的手工艺品,亿元专业户就出自这里。同时,村民们普遍依靠手工艺产业增收致富。村民李良英说:“在统一规划的房屋里住着,不仅邻里亲近生活得舒心,而且更有干劲发展特色产业。”
为了让更多的罗成村、铁匠村式的村庄涌现出来,儋州市住建部门对16个镇、252个行政村、1453个自然村,全部完成了规划编制工作,包括建设区、保护区等分类。
在全市所有农村完成规划编制基础上,儋州进一步构建激励机制,出台鼓励农村建房办法,提出了“农村房屋风貌管控”范围:建房户选用政府提供的标准图集并按图实施的,通过验收后由镇政府按规定给予奖励。各镇规划建设管理所给建房户提供建筑方案,如建房户不选用政府标准图集,要组织施工人员对房屋户型效果图和设计图进行指导,确保房屋建设体现本地特色。
具体而言,儋州市政府推行鼓励农村报建制度的奖补标准为:本市村民建房依规办理规划报建,并完成竣工验收的,由镇政府给予奖励(不含使用财政帮扶资金的危房改造户);免除报建手续费,村民可按政府提供的标准图集建房,按图集实施并完成验收后,补贴30元/平方米作为奖励,总补贴金额不超过3000元/户;已建成的房屋,经镇政府核查符合已批准的村庄规划且不存在土地等纠纷的,可以办理房屋不动产登记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