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建筑市场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

18.07.2015  13:31
 

 

琼建管函〔2015〕478号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建筑市场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洋浦经济开发区规划建设土地局,各有关企业:

  根据我厅印发的《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全省建筑工程打击层层转包、挂靠、违法发包、违法分包等市场违法行为专项检查的通知》(琼建管函〔2015〕442号)要求,我厅近期将开展建筑市场专项检查。为做好检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进一步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一)转包、挂靠、违法发包、违法分包等市场违法违规行为。

  (二)建设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

  (三)《关于全省建筑施工领域打非治违质量安全两年行动大检查情况的通报》(琼建管〔2015〕150号)中要求的项目整改情况,及市县约谈相关企业情况。

  (四)使用信息平台审批施工许可证情况。

  一、检查安排

  检查从8月3日开始,至10月中旬结束。检查分为3个检查组,先完成除海口市以外的其他各市县的检查。再组织上述3个检查组对海口市开展专项检查。具体行程安排由检查组在检查前通知各市县住建部门。

  二、检查形式

  (一)人员组成。检查组成员由省住建厅有关人员、企业专家,以及所检查市县住建部门选派的1名建筑市场负责人和1名市场管理人员组成。

  (二)项目抽取。采用“四不两直”随机抽取检查项目。原则上每个市县被检项目总数不少于5个(海口市不少于15个),并重点抽查1-2个(海口市3-6个)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项目。

  (三)违法问题的处理。对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省住建厅将下发执法建议书,督促指导相应市县建设主管部门跟踪落实对违法违规问题的查处。

  三、相关要求

  (一)项目参建各方应按照琼建管函〔2015〕442号文的附件,准备好检查须提供的材料。凡在检查时未能提供且在本地区检查结束时仍未提供的,对责任主体给予全省通报批评,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并按《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试行)》有关情形认定相关违法违规行为。

  (二)项目参建各方主要管理人员(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安全负责人、项目总监、专业监理工程师等)不在岗履职的,将给予相应企业和个人全省通报批评并记入不良行为记录。

  (三)请各地住建部门结合本次检查内容准备好相关的书面材料,检查时提交检查组。在7月30日前将选派参与检查人员及检查联络人员名单(见附件)传真至省厅建筑市场监管处。

 

  联系人:何江    联系方式: 65371153(兼传真)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5年7月16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