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推荐我省“全国残疾人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公示

15.04.2016  20:30

              根据《国务院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关于做好全国残疾人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残联明电〔2016〕3号)要求。省政府残工委办公室本着总结经验、树立典型、示范引领的目的,坚持代表性、先进性、统筹兼顾和优中选优的原则,自下而上认真组织推荐评选工作。现将拟推荐我省“全国残疾人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向社会公示,限期征求意见,接受社会各方面监督。
 

一、全国残疾人工作先进单位
              海口市政府残工委
              万宁市政府残工委
              澄迈县政府残工委 
 

              评选条件:“十二五”以来,按照科学发展观、“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要求,将残疾人事业和残疾人小康优先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加大投入、加快发展;政府主导作用充分发挥,成员单位资源有效整合,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纲要任务全面完成,残疾人权益得到切实维护,残疾人生存发展状况明显改善、与社会平均水平差距大幅缩小,残疾人的幸福指数和获得感普遍增强;各级政府残工委和残联组织在社会主义民生建设、推进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作用得到加强;残疾人事业发展长效机制、工作责任落实机制不断完善,重大问题及时协调解决,各项工作持续创新推进。

先进单位事迹简介

海口市残工委主要事迹:“ 十二五”期间,海口市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残疾人事业,认真贯彻执行有关残疾人的法律法规,将残疾人工作纳入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统筹安排,重点倾斜,残疾人事业工作体系和保障政策体系进一步优化,残疾人权益保障体系健全,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的环境和条件明显改善,残疾人事业得到了较快的发展。残疾人事业基础设施建设得到夯实,全市镇(街道)残联、村(社区)残协机构健全,全部配备了专职委员,实现基层组织“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格局。残疾人社会保障不断完善,49862名残疾人得到重度残疾人生活补助,672名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得到改造,2300多名残疾人获得居家托养服务,5625名残疾人车主得到燃油补贴。教育成效显著,助学人数达到5481人,入学率达到95%。残疾人事业康复服务覆盖面不断扩大,有3700多名残疾人得到不同程度的康复训练与服务;就业机会不断提高,就业能力得到加强,安置残疾人就业1030名,扶持盲人按摩店55家,解决150名残疾人就业,扶助566名残疾人发展生产,培训残疾人3000人次。残疾人文体工作广泛开展,加强残疾人证办理,组织开展残疾人专项调查,促进基础信息管理。创建“全国无障碍示范城市”,推动阳光助残服务。健全残疾人法律援助机制,维权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宣传报导残疾人事业,组织开展助残募捐,营造了良好的扶残助残氛围。
万宁市残工委主要事迹: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残疾人事业发展,将残疾人工作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2011年以来,连续五年将残疾人工作列入市委市政府为民所办十件实事,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等一系列政策性文件。残疾人组织建设进一步加强。做到了乡镇、农场残联有专职干部、有办公场所、有服务载体、有联系网络。不断加强残疾人服务设施建设。一是投入资金300多万元建成市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大楼。二是多措并举筹集资金811万元,建成了万宁市残疾人康复和托养中心,中心占地10亩,总建筑面积3000平米。残疾人康复服务成效显著。免费发放各类不同型号轮椅3560辆;为残疾人提供辅助器具4231件;对250户残疾人进行了家庭无障碍改造;为1000名白内障患者免费实施复明手术;对591名肢体残疾人、67名孤独症儿童、112名脑瘫儿童开展系统康复训练;对184名视力残疾人开展定向行走训练服务。残疾人教育阶段学生得到救助。学前教育阶段学生每人每年救助2000元;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每人每年救助750元;高中教育阶段每人每年救助3000元;大学本科教育阶段学生每人每年救助2500元;大学专科教育阶段学生每人每年救助2000元。残疾人就业途径进一步拓宽。一是全市共分散按比例安置残疾人1876人,福利企业集中安置残疾人137人;二是对1536名残疾人进行职业技能培训,为316名从事民营经济的残疾人落实减免税费优惠政策;三是创办扶贫基地20个,创办创业点193个。贫困残疾人帮扶力度加大,社会保障水平逐步提高。全市4278户农村贫困残疾人和528城镇贫困残疾人被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做到了应保尽保;让5511名一、二级重度残疾人享受每人每月100元至200元的生活补贴;发放慰问金120多万元,慰问1860多户残疾人;全市设立5个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圆满完成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专项调查。核查率达到100%。残疾人权益得到维护。89名残疾人得到法律援助,协调处理侵犯残疾人权益案件28起,切实维护了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在市委市政府的指导下,动员全市爱心力量,成功举办“大家都来为残疾人捐助一元钱”的募捐晚会,当晚共募集善款531万元,受到了社会的一致好评。
澄迈县残工委主要事迹:“ 十二五”以来,澄迈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和支持残疾人事业,在县残工委的直接领导下,紧紧围绕“两个体系”建设,创新服务机制,扎实开展工作,圆满完成了残疾人各项工作任务,实现残疾人事业新跨越。先后被评为“全国残疾人工作先进集体”、“全国残疾人体育工作先进单位”、“全省残疾人工作先进县”、“全省文明单位”等荣誉称号。我县把残疾人工作纳入各级党委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和社会经济发展规划来抓,建立健全县、镇、村三级工作网络,出台了《澄迈县安排残疾人就业实施办法》等10多种制度规定。不断加大投入,给全县各镇各村每年安排6000元和2000元的工作经费。切实改善办公条件,县政府安排一幢面积近1800平方米的大楼给县残联办公。着力抓好康复工作,全县2075名白内障患者得到免费实施复明手术,87名肢残少儿和360名肢残患者得到免费实施矫治手术和安装假肢,赠送轮椅950张、盲杖拐杖等辅具1560件。就业渠道不断拓宽,全县城镇残疾人安置就业520人,帮扶农村残疾人400多户脱贫致富,投资300多万元创办起20个县级扶贫基地。大力保障残疾人基本生活,全县4126名困难残疾人和1740名重度残疾人每人每月领取150—200元的生活补贴。十分重视特殊教育,投资1500多万元办起县特殊教育学校。推行领导接访制度,接待处理残疾人来信来访1000多件次,办结率达98%以上,全县没有出现残疾人越级上访现象。加强体育工作,抓好体育训练基地建设,培养了一大批优秀运动员,多次荣获全省、全国乃至世界级赛事殊荣。

二、全国残疾人工作先进个人
              蔡甫明(肢体)      省残联教就部副主任、省残疾人基金会副理事长 
              王朝英                      陵水县残联理事长
              文海燕                      昌江县残联理事长
              符国强                      五指山市残联理事长
              赖亦萍                      海南(海口)特殊教育学校校长、省智力残疾人及亲友协会主席
              韩  红(肢体)      文昌市文城镇残疾人专职委员


              评选条件:“十二五”以来,认真贯彻党和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事业发展和残疾人小康进程的各项决策部署,爱岗敬业、求实创新,勇于开拓、甘于奉献,在相关领域成绩显著、贡献突出;积极践行人道主义思想,恪守“人道、廉洁、服务、奉献”职业道德,密切联系残疾人、一切为了残疾人、真心服务残疾人,成为残疾人及其亲友公认的信得过、靠得住、离不开的贴心人;熟悉残疾人需求、热爱残疾人工作,成为残疾人事业的行家里手、残联工作的多面手和党政部门的得力助手。

先进个人主要事迹简介

  蔡甫明 ,男,壮族,34岁,海南省残联教就部副主任,海南省残疾人基金会副理事长。在大学期间,蔡甫明同志及时制止了自杀报复社会事件,被校组织批准火线入党;在当警察期间,在执行任务时为保护他人安全,右肢严重负伤而被截肢,荣立个人二等功;投身残疾人事业,成为残疾人兄弟姐妹的贴心人,工作成绩突出,被评为省直机关优秀共产党员,2015年5月被破格提拔任省残联教就部副主任。一、勤于修养,廉洁自律,思想素质好。蔡甫明同志自觉遵守廉政准则,组织纪律观念强。作为党支部书记,注重加强党支部建设。二、爱岗敬业,务实创新,工作成效明显。蔡甫明同志主动为残疾人提供帮助,热心为残疾人办实事、解难题。创新制定出适合海南农村残疾人的家庭无障碍解决方案。创建海南残疾人创业服务协会和海南省肢残人青年委员会。参与搭建网络募捐平台,打造网络公益品牌。在美兰区残联挂职期间,为残疾人谋得了实实在在的利益。在2014年“威马逊”台风期间,深入灾区开展援建工作,力保残疾人生命财产安全。
为了有效帮助残疾人创业就业,蔡甫明同志积极参与组建残疾人创业团队,打破常规,创新理念,联动社会爱心力量参与成立10个残疾人创业实体,开创残疾人企业孵化模式,打破残疾人“被安排、被就业”的传统模式。汇集了肢残、聋哑、脑瘫等近百名残疾人朋友。
王朝英 ,男,56岁,黎族,海南省陵水黎族自治县残联理事长。自2013年从事残疾人工作以来,他认真履行职责,兢兢业业,经常带领残联的工作人员下乡,落实全国残疾人基本状况和专项调查工作。做到“乡镇(街道)不漏村(社区)、村(社区)不漏户,户不漏人、人不漏项”,确保实名制的人群覆盖率填报率高。为陵水县残疾人的事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保证。在他的带领下陵水县残疾人在康复、教育、就业、文娱活动等方面均在全省名列前茅。为了提高残疾人的生活补贴,他跟县委县政府积极沟通,建议把原来3级和4级没有补贴生活费的也纳入补贴发放范围,得到了县委县政府的大力支持,陵水县从2014年开始实行对现持有第二代残疾人为准的1—4级残疾人进行等级生活补助。其中:一级生活补助每人每月200元,二级生活补助每人每月100元,三、四级生活补助每人每月50元。在办公用房方面紧张的情况下,他积极与县领导沟通、协调,得到了县政府常务会议通,由县政府投资的陵水县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建设内容:休养、康复、教育、就业、培训、娱乐、生活等。集总用地面积29.76亩(折合19842.8㎡),总建设面积约为16145.0㎡(含1栋主楼、3栋副楼),计划总投资:6800万元。为了解决残疾人住房问题,他争取县财政资金,五年共扶持340户贫困残疾人建起了瓦房,共投入资金426.7万元,其中中央配套 158.7万元,省级配套168万元,县级配套100万元。在残联工作岗位上,他任劳任怨,务实创新,为陵水县残疾人的事业发展做出了很多贡献,获得了省残联和县领导的高评价,赢得了全县残疾人的拥护和赞扬。
文海燕 ,女,50岁,黎族,昌江县残联理事长。“十二五”以来,她爱岗敬业、求实创新,甘于奉献。一、夯实服务,为着力推进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活动创造条件。率先在全省实现残疾人生活补贴全覆盖,对全县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的一至四级残疾人进行分等级生活补助;率先提高专职委员生活补贴,将全县村(社区)残疾人专职委员生活补贴标准提高到与村委会干部同等待遇;率先在全省举办“大家都来为残疾人捐助一元钱”募捐活动,用实实在在的举措与行动,关爱帮助残疾人;率先在全省举办县级残疾人运动会;改善残疾人的居住环境,为700多户贫困残疾人提供危房改造。二、树立为残疾人服务的理念,开展残疾人专项调查工作。加大残疾人证的办理力度,办证率居全省第一,办证率达47.67%;争取每个专门协会都有工作经费;积极推动各乡镇村(居委会)专职委员的选聘工作,做到了每个村、社区、居委会都有专职委员,全县共有残疾人专职委员100名。为确保我县全国残疾人专项调查工作顺利开展,她争取县政府配套专项经费50万元,制定实施细则,使全县的核查工作确保做到底清数明,不漏村,不漏户,不漏人,入户核查率达99.66%,顺利完成我县全国残疾人专项调查工作。三、协调沟通,依法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建立法制宣传长效机制;注重源头维权,做好社会化维权;拓宽信访渠道,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几年来,全县无群体性上访事件。
符国强 ,男,58岁,汉族,五指山市残联理事长。“十二五”期间,他认真履行职责,深入基层认真调研,足迹遍布全市7个乡镇、63个村(居)委会,以及划归地方管理的农场。走访残疾人210户900多人。1500名不同类别的残疾人享受康复服务。投入70万元购置残疾人康复训练设备;创办3个康复示范站。基层残疾人组织规范化建设被评为全国达标市。乡镇、农场残疾人专职委员纳入市政府公益性岗位,将71名残疾人专职委员生活补贴从每人每月400元提高至每人每月550元;争取政府支持,投入400多万元解决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组织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专项入户调查,调查率达100%,严格按要求圆满完成专项调查工作。加强残疾人证核发力度,办证率40.5%。自掏腰包7000多元救助贫困残疾人、残疾学生和外地流浪残疾人200多人。组织举办980人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180名农村残疾人实现再就业;为230名农村贫困残疾人纳入低保;按比例安排城镇残疾人就业35人。为300名精神病重度残疾人列入“阳光家园计划”托养对象,为914名重度残疾人落实生活补助,为185户250人解决住房问题。他无怨无悔,真抓实干地为残疾人提供全方位服务,为残疾人事业贡献力量。
赖亦萍 ,女,海南省智协主席,海南(海口)特殊教育学校党支部书记、校长,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第五次、第六次代表大会代表。主要事迹:一是勇担重任,开拓智障儿童教育新局面。她为了智障儿童在社会上更加活跃,组织30多名智力残疾人参加国际、国内特奥运动会比赛,荣获30多枚金牌,53枚银牌,数枚铜牌;有多幅美术作品在全国残疾人儿童艺术作品展中获一、二、三等获奖;在全国残疾人文艺汇演中,海南智障人表演的文艺节目,获得二、三等奖。二是活跃协会,千方百计开展各种活动。每年固定的活动有:一次迎新年联欢会、一次特奥活动和智障人士及亲友开展“交流学习,幸福生活”活动;并成功举办两次大型特奥活动:2013年12月配合海南省残联举办了第三届全省特奥会,有160名智障运动员参加了比赛,共产生了196枚奖牌;2015年12月我们协办了由中智协、中智协特奥委员会主办、海南省残联承办、海南省智协协办的“2015年十省区特奥联谊活动”,各省区近500人参加了特奥比赛、特奥论坛、联谊等活动,这也是由协会组织的第一次大型全国活动,是协会工作的一次突破。三是无私奉献,用爱心温暖残疾人儿童。她认真呵护着每一个残疾学生,用满腔的真诚教育和影响全体教师,她曾帮助海口市社会福利院2名中度智障的孩子读中专,并借助社会力量,支持性学生就业。为解决家庭困难学生的入学问题,她想方设法为残障学生解决生活上的困难,除了提供在校期间学习用品、日用品,还根据家庭情况伙食费减免50—100%。她从事残疾人教育工作和智协工作13年,先后被评为:海口市直机关工委“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中共海口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团市委授予“海口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个人”,海口市“三八红旗手标兵”。
韩红 ,女,45岁,文昌市文城镇残疾人专职委员。她2011年聘任于文昌市文城镇专职委员,因为工作需要,2012年借用于文昌市残疾人联合会负责电脑操作,自来残联工作的第一天开始。韩红同志勤勤恳恳,兢兢业业。尽管行动不便,但始终围绕着工作要求,哪里需要哪里去,为了提高自身素养和业务水平,不断刻苦学习,严格要求自己,为残疾人的事业发展贡献了自己的一份力量。自小患有小儿麻痹症的韩红,2013年父亲卧床不起,母亲因为操心过度而也弃她而去,她拖着残疾的双脚,既要照顾上学的女儿,又要照顾父亲的起居,在遭受母亲去世的双重打击下,她依然无怨无悔,工作上任劳任怨,认真对待每一位需要帮助的残疾人。2014年韩红同志负责配合做好重补、阳光家园、助学、燃油补助等项目发放对象的资料收集和信息录入工作。同时协助做好培训、财务报帐等工作。工作任务重使她的残疾之躯再次站不起来,但她咬着牙,治病、工作两不误,她的坚强感动着每一个人。专职委员工资低,丈夫没工作她既要抚养女儿又要撑着家,但她从不向单位诉过苦,她学会了在痛苦中微笑,她善待每一个有困难的残疾人。韩红同志不怕苦,不怕黑,虽然肢体残疾行动不便,但还是坚持着走村入户,深入到残疾家庭中去核对准确数据。由于她的敬业精神让全市三千多的一级残疾人的重补、阳光家园、助学补贴及时有效地发放到残疾人手中,得到了广大残疾人的好评,也得到领导、同事们的高度赞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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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南省人民政府残工委办公室
  2016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