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连续两年获全国县级财政管理绩效评价第一名

07.11.2014  11:04

  财政部近日公布了2013年度县级财政管理绩效综合评价结果,海南省继去年获得2012年度全国县级财政管理绩效综合评价第一名之后,今年再次荣获2013年度全国县级财政管理绩效综合评价第一名,成为全国唯一连续两年获得第一名的省份,财政部因此奖励我省财力补助资金7000万元。

  据了解,2013年起,为鼓励县级政府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不断改进和加强县级财政管理,提升县级财政管理科学化水平,财政部建立了全国县级财政管理绩效综合评价机制,每年对全国各地上一年度的县级财政管理情况进行绩效综合评价。

  根据2013年财政部首次对全国县级财政管理绩效开展综合评价结果,我省荣获2012年度全国县级财政管理绩效综合评价第一名,我省屯昌(第41名)、定安(第43名)、儋州(第47名)、东方(第78名)和乐东(第102名)等5个市县入围全国前200名。

  同时,今年我省获奖市县排名大幅提升,全部入围全国前50名,其中五指山第5名、琼海第6名、澄迈第29名、琼中第38名。财政部因此奖励我省财力补助资金7000万元,其中奖励省级财政5000万元,入围前200名的4个市县各奖励500万元。(记者 邵长春 通讯员 吴晓姗 张振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