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六届七次全会召开 审议通过《中共海南省委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意见》

05.12.2014  04:38
海南网台消息(海南新闻联播):
      海南省委六届七次全会今天在海口召开。全会要求,全省各级党组织要把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作为重大的政治任务来抓,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等重大决策和省委部署上来,以钉钉子精神狠抓落实,毫不松懈地抓好当前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努力实现全年目标任务,为明年开好局、起好步打下坚实基础。全会号召,全省广大党员干部要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投身全面推进依法治省的实践,改革攻坚,拼搏实干为建设法治海南而努力奋斗。
      全会在雄壮的国歌声中拉开序幕。
        全会由省委常委会主持。省委书记罗保铭作了重要讲话。省委副书记、省长蒋定之,省委副书记李宪生,省委常委许俊、陈辞、马勇霞、李秀领、毛超峰、孙新阳、刘新、张琦在主席台就座。省政协主席于迅等省领导出席会议。
        全会听取和讨论了罗保铭同志受省委常委会委托作的工作报告,审议通过了《中共海南省委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意见》。罗保铭同志就《意见(讨论稿)》向全会作了说明。审议通过《中国共产党海南省第六届委员会第七次全体会议关于递补省委候补委员刘登山、丁晖、邓泽永、陈军、钟业昌同志为省委委员的决定》。与会同志对2014年海南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和新选拔任用的干部进行了民主评议。
        全会充分肯定了2014年省委常委会的工作,提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明确全面推进依法治省的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指出要坚决维护宪法法律权威,确保宪法法律在海南有效实施。
        全会指出,全面推进依法治省,必须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着力提高立法质量。海南作为经济特区和岛屿省份,在立法过程中,必须结合省情,用好特区立法权和地方立法权,解决海南实际问题,注意与上位法相衔接;必须着眼长远,实事求是;必须抓住发展改革中的突出问题,为需而立、立以致用,紧紧围绕统一公平市场、转方式调结构、保障改善民生、完善社会治理、保护生态环境、建设海洋强省、防治"四风"、惩治腐败等重点领域,加强和改进立法;逐步完善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对条件成熟的改革决策、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改革成果,要及时上升为地方性法规规章;对需要先行先试的改革事项,要探索用好经济特区立法权,按照法定程序作出授权;对不适应改革要求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要及时修改或废止。坚持开门立法,创新公众参与立法方式,广泛听取民意,凝聚社会共识,使每项地方性法规规章立得住、行得通、长远管用。
        全面推进依法治省,必须严格依法行政,全力建设法治政府。制定并公布政府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坚持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坚决纠正不作为、乱作为,坚决克服懒政、怠政,坚决惩处失职、渎职。完善并公布企业的负面清单,坚持法无禁止皆可为,形成公开透明、预期稳定的制度安排,激发企业活力。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严格责任追究。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强化政务公开和监督。
        全面推进依法治省,必须坚持司法公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必须旗帜鲜明支持司法机关公正司法,帮助解决立案难、审理难、执行难等问题,对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例,严格进行记录、通报和追责。扎实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遂一遂项落实中央批准的海南省司法体制改革试点方案。
        全面推进依法治省,必须加强法治教育,推进全民守法。教育引导全民遵守宪法和法律,把宪法和法律教育纳入各级领导于部学习计划,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大力开展违法典型案件警示教育。创新法治宣传教育方式方法,提高本地公民和游客的法律意识和素质。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正气彰扬的社会氛围。
        全会强调,党的领导是全面推进依法治省最根本的保证。必须加强和改进党的领导,坚持从严治党,持之以恒抓好作风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各级领导干部必须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努力营造风清气正、团结实干、廉洁施政的政治生态。全面推进法治海南建设。 
 
 
        (视频编辑:朱虹      文字编辑:宁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