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学习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
12月29日下午,我校在田家炳教育书院二楼报告厅举办了一期学习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专题培训班,校领导和全体处级、科级干部共300多人参加。培训由党委书记李红梅主持。
李红梅书记从宏观上对新《条例》进行了解读。她从中央对干部工作提出的一系列新论述新要求入手,进一步就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新经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等方面说明中央为什么要修订《条例》;还从章节上、条款上、特点上、内容上宏观解读了新《条例》的重点所在,以及如何正确把握发扬民主与“不唯票”、竞争性选拔与“不唯分”、全面考核与“不唯GDP”、选任干部与“不唯年龄”、破格提拔与“出格提拔”等方面关系。
校党委组织部负责人逐条逐项从微观上阐释了新《条例》。通过新旧《条例》对照,具体说明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五大具体流程、六种不宜选任情形、三种任职形式、三个任职制度和“十不准”的纪律要求。
最后,李红梅书记就如何学习贯彻好新《条例》作总结讲话,提出三点要求:一要充分认识新《条例》颁布实施的重大意义,学深学透新《条例》;二要深刻领会新《条例》的精神实质,切实改进和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三要健全完善相关配套制度,加强纪律监督检查。她还重点强调了领导干部要熟悉《条例》、组工干部要精通《条例》、一般干部群众要了解《条例》,以及要坚持党管干部总原则、树好选贤任能风向标、严把标准程序基准线、念好纪律监督紧箍咒,充分发挥党组织的领导和把关作用,坚持原则不动摇、执行标准不走样、履行程序不变通、遵守纪律不放松,做到知人有道、识人有法、用人有据、公正公信,努力提高选人用人科学化水平,真正实现干部工作的风清气正。
(摄影:韩茂清)
我校举办学习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专题培训班
李红梅书记解读新《条例》并作总结讲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