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完成

18.11.2014  13:31
      新华社北京11月17日电(记者张晓松)中央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工作日前结束。过去两年间,中央办公厅等50多个部门对2.3万多件中央文件进行了全面筛查,清理后继续有效的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只有487件。

  记者日前从中央办公厅法规局了解到,在这次集中清理过程中,先后经过五道关。

  第一关:确定清理范围。中央办公厅会同国家档案局,对新中国成立至2012年6月期间出台的2.3万多件中央文件进行全面梳理,将其中规范党组织工作、活动和党员行为的1178件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纳入清理范围。

  第二关:部门审核。根据“谁起草谁提出清理意见”的原则,综合考虑文件调整事项目前的主管权属,中央办公厅将清理文件分送50多个中央有关部委和单位,对相关文件进行审核,研究提出初步清理意见。

  第三关:集中审核。中央办公厅会同中央纪委机关、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中央统战部等成立集中审核工作组,对有关部委和单位提出的初步清理意见进行研究论证,对清理文件逐件进行审核,形成拟废止、宣布失效、继续有效3个文件目录。

  第四关:征求意见。中央办公厅将上述3个文件目录分送有关部委和单位征求意见,形成一致的文件清理处理意见。

  第五关:审批发布。中央办公厅起草清理决定稿,按程序报请中央审批通过,以中共中央文件形式发布。

  经过清理,1178件中央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322件被废止、369件被宣布失效、487件继续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