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美容”欺客宰客商家当重拳清扫

16.10.2015  10:32

  由于多次以“免费美容”为幌子,误导强制消费者高额消费,10月14日,海口美兰至尊纯美美容店和海口美兰雅妃美容院明珠店收到海口美兰区工商局发出的《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分别被罚款10万元,吊销营业执照。(10月15日《南国都市报》)

  媒体披露的至尊纯美美容店坑害消费者的案例之一是,学生小周逛街时被发传单人员带去领免费护肤品,最后却被“忽悠”花费了9081元做祛痘等美容项目。在多起类似事件中,涉事美容院除了在“洗脸”半途狮子大张口,威胁不花钱就不给清理之外,还涉嫌限制消费者人身自由,以逼迫其就范。

  清平世界,朗朗乾坤,没想到却有店家不愿“君子爱财取之有道”,把自己当成了大树十字坡一般的黑店,干的是如同剪径打劫的生意。无独有偶,有网友评论刚刚被查封的三亚鑫福园胖姐海鲜店,平时“这家店外坐着许多身材魁梧的大汉,令人生畏。”在以往海鲜宰客事件中,也曾出现过顾客一旦对天价账单有疑问,便有大汉现身的场面。此类涉嫌以威胁人身安全等手段欺客宰客的商家,比一般的缺斤短两、漫天要价还要恶劣得多。虽然是个别,但对于公平自由的市场环境、对于海南旅游形象都具有巨大杀伤力,真可谓“一颗老鼠屎坏了一锅粥”。

  无良商家在暴利驱动下宰客“杀红了眼”,到了不择手段的地步,当然应受到法律严惩,以儆效尤。工商部门应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进行处罚,往往不涉及刑事环节,有时可能未免隔靴搔痒,不法之徒大可以另起炉灶,重操旧业。其实治安管理处罚法、刑法等法律中,对强买强卖都有相关条款,刑法还明文规定以暴力、威胁手段,实施强买强卖,罪名为强迫交易罪,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罚金。此次受罚的美容店周边一带,以往已多次曝出借虚假免费美容宣传大肆宰客的报道,足见其不法行为具有诈骗性质,并且有组织化、集团化犯罪的趋势。因此,公检法等部门“该出手时就出手”,给违法犯罪者应有的惩罚,让其失去为害社会的能力,是清除害群之马、维护市场环境的必然选择。

  有关部门在处理此类案件的同时,往往呼吁消费者加强自我保护意识。但加强自我保护毕竟属于亡羊补牢的无奈之举,真正釜底抽薪之策还在于以经济、法律、科技、制度等手段综合施治,对市场生态、商业生态涤荡净化,以新技术新模式引领升级,让诚信守法经营者脱颖而出,以期为众多经营业者注入更多道德的血液,祛除部分人心中“不坑蒙拐骗就赚不到钱”的扭曲魔咒。(袁锋)

编辑:凌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