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商务领域“免罚清单”公开征求意见 计划对这26项行为依规免罚→

12.08.2021  13:05

  日前,《海南省商务领域市场主体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征求意见稿)》(下称“《商务免罚清单》”)经海南省商务厅起草并正式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记者了解到,《商务免罚清单》涵盖15项法律、法规和规章依据,共计划将26种违法行为种类视情况予以免罚,具体涉及拍卖、预付卡管理、网络零售、汽车销售、家庭服务业、美容美发等多个行业,该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21年8月17日。

  《商务免罚清单》中计划视情况予以免罚26种危害轻微的违法行为种类具体为:

  1.对拍卖企业拍卖前根据拍卖标的物的属性及拍卖的性质、未按照《拍卖法》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日期进行公告

  2.对拍卖企业未在拍卖会前展示拍卖标的、未为竞买人未提供查看拍卖标及提供有关资料

  3.对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发卡企业未按规定及时备案的违法行为

  4.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发卡企业发行记名卡设有效期的;发行不记名卡有效期少于3年的。发卡企业或售卡企业对超过有效期尚有资金余额的不记名卡不提供激活、换卡等配套服务

  5.发卡企业违反资金管理规定,预收资金没有用于发卡企业主营业务,或用于不动产、股权、证券等投资及借贷

  6.对网络零售第三方平台经营者未按规定制定、修改、实施交易规则

  7.对供应商没有及时向社会公布停产或者停止销售的车型、未保证其后至少10年的配件供应以及相应的售后服务的行为

  8.对供应商、经销商未建立健全消费者投诉制度,未在本企业网站或经营场所公示与其合作的售后服务商名单

  9.生活必需品销售和储运单位及其人员有《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行为

  10.零售商或者供应商违反《零售商供应商公平交易管理办法》规定

  11.违反《美容美发业管理暂行办法》的美容美发经营者

  12.洗染业经营者违反《洗染业管理办法》规定

  13.家庭服务机构未公开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和投诉监督电话

  14.家庭服务机构未按要求建立工作档案、跟踪管理制度,对消费者和家庭服务员之间的投诉不予妥善处理

  15.家庭服务机构未按要求提供信息

  16.家庭服务机构存在《家庭服务业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二条规定行为

  17.家庭服务机构未按要求订立家庭服务合同的,拒绝家庭服务员获取家庭服务合同

  18.家电维修经营者违反《家电维修服务业管理办法》规定

  19.餐饮经营者违反《餐饮业经营管理办法的行为,法律法规未另作规定的

  20.旧电器电子产品经营者(市场)未履行登记义务、未建立档案资料

  21.旧电器电子产品经营者违法经营旧电器电子产品

  22.商品现货经营者违反《商品现货市场交易特别规定(试行)》规定

  23.对外劳务合作企业违反备用金管理制度

  24.对外劳务合作企业未按规定为劳务人员提供服务

  25.对外劳务合作企业未履行备案义务、未制定应急预案

  26.外国投资者、外商投资企业违反规定,未按照外商投资信息报告制度的要求报送投资信息

  来自的法规和规章依据具体为:《拍卖管理办法》《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网络零售第三方平台交易规则制定程序规定(试行)》《汽车销售管理办法》《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办法》《零售商供应商公平交易管理办法》《美容美发业管理暂行办法》《洗染业管理办法》《家庭服务业管理暂行办法》《家电维修服务业管理办法》《餐饮业经营管理办法(试行)》《旧电器电子产品流通管理办法》《商品现货市场交易特别规定(试行)》《对外劳务合作管理条例》以及《外商投资信息报告办法》。

  其中,除了网络零售第三方平台经营者未按规定制定、修改、实施交易规则的,由海南省商务厅进行处罚改为由海南省市场监管部门根据《电商法》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外,其余25条违法行为种类的适用条件均为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经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

  海南省商务厅方面表示,《商务免罚清单》是海南商务领域探索包容审慎监管制度的重要举措,对于激发市场活力、不断优化海南营商环境具有重要意义。社会各界和各有关单位可以通过电子邮件、传真、信件等方式反馈有关《商务免罚清单》的意见建议,电子邮件地址为:[email protected];传真:0898-65338762;来信地址:海南省海口市国兴大道9号省政府办公楼二楼227室 邮编570204,咨询电话为:0898-653427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