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千元洗脸”事件:消委会称现有证据不足

17.10.2015  15:59

  原标题:“98元一滴精油”追踪

  消委会调查“千元洗脸”美容院涉嫌误导消费者 消委会称现有证据不足以还原事件真相,建议监管部门介入

  南都讯记者米燕进美容院洗个脸,精油按滴算,一滴9 8元?李姓兄弟与观澜纤美皇宫美容馆消费纠纷事件引起关注(昨日南都A11版报道)。昨日,深圳市消委会发布初步调查结果,经营者与消费者说法不一,但从目前掌握的情况看,美容院提供的价目表存在误导消费者嫌疑,且没有办理卫生许可证,美容师也没有健康证。

  经营者与消费者说法不一

  涉事的“深圳市龙华新区观澜纤美皇宫美容馆”法定代表人、当事美容师向市消委会表示,李姓兄弟二人在看到宣传单后自愿进店免费试用。在付款办卡前,美容师详细讲解了美容卡服务套餐的项目内容、消费次数、服务周期及消费价格。其中,消费者李先生(哥哥)办理的是护理疗程季卡,共提供13次(即一个疗程)服务,支付1100元,每次服务包括多个项目。据经营者所述,消费者所享受的13次服务使用的精油成本价为498元,消费者支付的1100元不只是精油提取的价格,而是包括所有服务项目的价格,1100元是优惠后的总价格。另外,消费者李先生(弟弟)办理的基本护理月卡,共提供5次服务,支付500元,每次服务也包括多个项目,但不涉及精油提取项目。经营者强调,是经过消费者的同意后才为其办理相应的月卡及季卡。

  经营者称,做完美容后不久,该兄弟二人报警并带警察到店里处理,经调解,店方同意退还800元费用。随后,工作人员将消费者的服务卡弄丢了。

  据消费者李姓兄弟二人向市消委会电话陈述,称其是被经营者派发的免费服务宣传单吸引,并被派发宣传单的人强行拉进店面消费。在二人消费前,经营者未明示或告知服务项目是否收费、消费项目清单、具体收费情况等,服务完毕后便要收取二人共1600元,同时为二人办理一张服务卡,并告知这是一次性消费,下次凭服务卡到店消费可享受优惠。

  经营者无卫生许可证

  消委会方面表示,经营者与消费者分歧主要有两点。一是消费者是否自愿消费、明明白白消费,经营者是否充分尊重消费者的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二是消费者所办的卡是优惠卡还是次卡,1600元(500元+1100元)是一次性消费还是预付式分期多次消费。

  另据了解,经营者并没有办理相应的卫生许可证,其美容师等工作人员也没有相应的健康证。

  根据市消委会初步调查询问及收集证据,经营者与消费者始终各执一词,而现有的证据及沟通情况还不足以全面真实地还原事件真相,但从目前掌握的情况看,市消委会有了初步判断和意见。

  市消委会认为,从经营者提供的免费宣传服务单来看,不完全符合《广告法》第八条的相关规定。此外,从经营者提供的收费价目表来看,尤其是“精油提取”一项,一次98元(一滴)的字样,服务内容、流程、使用产品不明确,容易使人误解,存在误导消费者嫌疑,不符合《价格法》、《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等关于明码标价的规定。

  市消委会认为,针对纤美皇宫美容馆,对不合法、不规范的做法应立即进行整改,并保障现有已付费办理美容卡的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尽快提供正常的服务。

  此外,市消委建议监管部门介入调查,若经营者确有违法行为,应按规定予以处理;美容行业协会尽快建立健全行业规范和标准,全面提升行业水平和质量,净化行业消费环境。